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1年招生简章(3)

网址:www.gaokw.com 时间:2011-05-03 整理:招生简章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本科学费:理工、外语类专业4300元/学年,文、经、管类专业3800元/学年,美术类各专业10000元/学年,音乐类专业8000元/学年。
    专科学费:理工、外语类专业5500元/学年,文、经、管类专业4500元/学年。
    省级示范性软件学院专业收费:8000元/学年。
    住宿费:视不同的住宿环境在500-1500元之间。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我院奖学金设置的种类为品学兼优考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专项奖学金和单位(个人)专项奖学金。学院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主要采取"奖、助、补、贷、减、缓、勤" 等助学措施,最高的助学金额可达5000元。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专门开辟了"绿色通道"。此外,学院还设有学生勤工助学中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落实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和指导他们开展勤工助学,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具体奖学、助学金额详见附表)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委办
    联系人:陈老师
    监督电话:020-38256612
    传真:020-38265694
    电子邮箱:gsjwb@gdin.edu.cn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8256659
    传真:020-38256659
    电子邮箱:zsxsc@gdin.edu.cn
    学校网址:http:// www.gdin.edu.cn
    招生网址:http://202.192.72.50/zs/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经2011年3月15日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院党政领导联席会议讨论通过,适用于我院2011年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授权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附表:奖学金、贷学金设置及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

奖项 等级 金额(元) 条件及备注
品学兼优考生奖学金 一等奖 1000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中阶段获省级优秀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者
二等奖 500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中阶段获市级(地级)优秀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者
优秀学生 优秀三好学生奖学金 1500 根椐优秀学生奖学金条件,每年评定一次。
三好学生 1000
奖学金 奖学金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400
综合测评单项奖学金 250
国家奖学金 8000 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 2000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资助金额每人每月2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自强标兵 1000 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助学金
育才奖学金 2000 由香港福慧慈善基金会严宽祜主席在我校设立,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位学生每年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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