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经济学院2011年招生简章

网址:www.gaokw.com 时间:2011-05-05 整理:招生简章

石家庄经济学院2011年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全称: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校代码:10077)。
第二条 学校校址。目前学校在两个校区办学:主校区(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36号,邮编:050031)和北校区(石家庄市景源街26号,邮编:050073)。2011年招收的本科生在主校区入学,高职专科生在北校区入学。
第三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学历证书。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准予毕业者,将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石家庄经济学院毕业证书;凡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石家庄经济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2011年我校计划招生3950人,其中本科生3000人、高职专科生950人,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和我校校园网统一向社会公布。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普通高等院校之一。今年计划招收本科生高水平运动员30人(含在本科计划之内),招收项目有足球和攀岩。
第七条 我校部分专业实行按专业大类招生。按照社会需求、因材施教、专业布局和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据学生志愿和学习成绩(本科前三个学期必修课,专科第一个学期必修课),本科学生于第五学期、专科学生于第三学期分流到大类范围内所涵盖的专业(方向)继续进行专业学习。
我校本科大类招生所涵盖的专业为:
1.经济学类:含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三个专业;
2.工商管理类(财会方向):含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三个专业;
3.工商管理类(企业管理方向):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三个专业;
4.公共管理类:含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两个专业;
5.电气信息类(电子与通信方向,本科)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两个专业;
6.电气信息类(计算机方向):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三个专业;
7.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两个专业;
8.数学类(本科)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两个专业;
我校专科大类招生所涵盖的专业为:
1.工商管理类含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旅游管理六个专业;
2.电子信息类含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三个专业;
3.艺术设计类含装潢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两个专业。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调档比例:按我校在该省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00%-120%内调阅考生档案。
第九条 对进档考生的录取专业按总分优先的原则安排。首先将进档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当总分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进行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当考生仍不能满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没有满额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
第十条 对同等分数的考生安排专业或退档,按照专业志愿、单科成绩、品德鉴定、身体条件等综合考虑。
第十一条 对有部分省市不分文理科但有选考科目要求的,按照我校选考科目要求来安排专业。
第十二条 对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我校依据投档成绩安排专业。
第十三条 对相关科目的要求:
根据学校的教学要求,电气信息类(本科)、电子信息类(高职专科)专业,部分课程使用英语教材授课;
数学类(本科)专业首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的数学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9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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