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沈阳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

网址:www.gaokw.com 时间:2011-05-07 整理:招生简章

(5)国家助学贷款
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规定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6)勤工助学
学院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帮助。
六、招生录取办法说明
我院新生录取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辽宁省的有关政策、规定,录取工作原则、办法如下:
1.调档比例:
成绩达到省招办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中,按招生计划数的120%调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
我院在各省参加独立学院批次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对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择优录取。
5.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其中江苏省按先分数后等级原则录取。
分数相同的考生,专业录取办法为:先专业志愿优先,再外语成绩优先。
由于志愿专业录满、不能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果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其他未录满专业;而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则不予录取,做退档处理。
6.有关事项说明:
(1)各专业均无加试,亦无相关科目成绩方面的特殊要求,但建议报考园林专业考生应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考生应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
(2)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学院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弄虚作假等舞弊情况的考生,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3)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通知书及学院网站公布。
7.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网址:http://www.syaustc.com ;
E-mail:zs_syau@163.com;
咨询电话:024—84319556/84319555;
传真:024-84319555;
学院地址:辽宁省抚顺市经济开发区顺大街北段4-1号;
邮政编码:11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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