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2012年专接本教育选拔考试招生简章

网址:www.gaokw.com 时间:2012-03-10 整理:招生简章
河北医科大学2012年专接本教育选拔考试招生简章

河北医科大学
二○一二年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考试招生简章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冀教学[2012]3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始2012年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考试工作。
一、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1.专接本教育招生计划:
  临床医学专业  200
  护理学专业    150         
2.报考条件: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入学的2012年应届普通专科(高职)毕业生,政治上积极进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思想健康,品行端正,专科就读期间无违纪违法经历,无考试不及格课程(补考后),综合测评在全年级前70%者均可自愿报名(河北医科大学各学院、分校及联合办学单位要严格把关),确有其他专业特长者,允许跨专业报名。
二、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1.报名方式:2012年应届普通专科(高职)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http://zjbks.hee.cn ),按照报名流程图和提示步骤完成报名。报考专业及选拔数额参见《2012年专接本教育选拔考试医学类选拔专业及数额》(附件1)中公布的本科专业目录。
2.报名时间:2012年3月12日8:00—3月18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后将关闭报名系统,不再受理考生注册和报名。
三、现场确认及缴费:
1.现场确认:2012年3月26日——3月30日考生到所在专科生源院校主管部门核对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在《201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上签字确认,同时签写《201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书一式两份,由考生本人及专科生源院校保存1年。考生在报名及考试过程中如发现有违反诚信承诺行为,视情节轻重依《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考试管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2. 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并签署承诺书后缴纳考试费用。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冀价行费[2006]13号文件规定执行。
收费标准:100元/生(公共课与专业课合计)
为加强考试管理, 2012年我省专接本考试实行指纹采集和验证工作。考生报名资格确认时由生源学校负责报考考生的指纹采集工作,考生参加考试入场时进行指纹身份验证。
3. 2012年5月4日-5月11日,报名考生可登录专接本报名系统打印准考信息表,凭准考信息表到考点院校换取正式准考证书。
四、考试及选拔:
1.考试时间:2012年5月12日
上午(公共课): 8:30至11:35;
下午(专业课):14:30至17:00;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选拔考试科目、分值及考试时间分配:
(1)公共课:英语卷面分值120分,政治卷面分值100分,以上两科目考试时间共为150分钟;计算机应用技术分值40分,考试时间为30分钟。
(2)专业课:
临床医学专业:生物化学、人体解剖学
护理学专业: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
卷面总分值为300分,考试总时间为150分钟(参考教材见附件3);
4.考试方式:考试实行一次发卷,分段考试,分段收卷的方式进行。公共课以外语、政治、计算机应用技术为序。
5.选拔:按专业类别或专业全省统一划定公共课成绩总和 (不含《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专业课分数线。按照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拔。如报考生源不足,可按成绩依次选拔有参考志愿及服从调剂的考生。
五、其它事项
1.免考《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有关规定
参加河北省教育厅指定考点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即NIT考试),已取得任意一个或两个模块合格证书者,报名系统都默认为是申请了《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的免考。考生网上报名时,系统会自动提示考生具有免考资格的情况。
对取得NIT考试一个模块合格证书者按《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考试满分(40分)的60%(即24分)计入其考试总成绩;对取得两个模块合格证书者按《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考试满分的90%(即36分)计入其考试总成绩;考生如果参加《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的考试,按两者中的最高成绩计入其考试总成绩。
2. 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中《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实行)》有关规定,2012年专接本考试部分本科院校面向河北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2011年退役士兵招生。采取计划单列、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单独录取的办法。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报名条件及办法:凡户籍在河北省,毕业于河北省普通高校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2011年度退役士兵均可到原高职(专科)毕业院校主管部门报名;毕业于省外普通高校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2011年度退役士兵可到所报考本科院校报名。
(2)报名时间及材料:
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13日—3月19日,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省级或地市级民政部门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各专科生源院校和本科院校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验,原件审验无误后退回,报名材料复印件一份由负责报名学校留存,另一份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审核人签名并加盖本部门公章后上报省教育厅,同时上报退役士兵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报名数据库文件。
(3)退役士兵必须在教育厅公布的2012年河北省专接本招生专业范围内选择报考专业,是否允许跨专业报考请考生提前与报考院校联系确认。通过生源院校和本科院校资格审核的考生分别在负责报名学校签字确认、采集指纹信息,同时签写《201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后按规定交纳考试费用。
(4)报考考生参加2012年河北省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统一考试,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考生在报名及考试过程中如发现有违反诚信承诺行为,视情节轻重,将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教规〔2005〕4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考试违纪作弊认定处理办法〉的通知》(冀教学〔2009〕15号)及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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