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学校毕业与学位授予标准,学校将颁发北京中医药大学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学生入学后按照国家规定对其进行复查。若发现学生个人信息与录取时所提供的高考电子档案不符(包含个人基本信息、既往病史和身体健康状况等),经学校查实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以上未尽事宜以当年国家有关规定为准。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属北京中医药大学。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电话:010-64286231(兼传真)
语音咨询:010-64286211、64286297
招生网址:http://www.bucm.edu.cn/zhaosheng
E-mail :zjczsb@bucm.edu.cn
点击进入:北京招生网 -提供北京各高校招生简章、录取查询、招生计划、成绩查询、北京各校录取分数线
北京招生网: http://www.gaokw.com/gk/beijing.html
喜欢此文的还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