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2)

网址:www.gaokw.com 时间:2012-06-06 整理:广东高考网

  第三十条 学习成绩优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学校还设立了 “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三项综合奖学金; “学习优秀奖”、“创作成果奖”、“文体活动奖”、“考级考证优秀奖”、“精神文明奖”、“学习进步奖”、“优秀学生活动组织奖”等七项单项奖学金;奖励金额:100元—1000元不等。
  第三十一条 特困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学校也设立了贫困学生助学金,根据学生不同经济状况,分甲、乙、丙三个等级,助学金额为600—1200元/学年。
  第三十二条 学校设立了勤工助学管理中心,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处
  联系人:李志
  监督电话:020-85297066 0756-7796896
  传    真:020-85297066
  电子邮箱: kgyjjs@126.com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85297313 /0756-7796111
  传真:020-85292877/0756-7796186
  电子邮箱:kzyzsb@126.com
  学校网址:http://www.gdi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gdit.edu.cn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学校于2011年3月23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11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授权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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