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2)

网址:www.gaokw.com 时间:2013-04-22 整理:一品高考网

  7.对于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有特殊政策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政策执行。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2.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3. 高职教育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4. 中法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30000元[沪价费(2004)007号]
  5. 中韩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25000元[沪教委财(2003)34号]
  6. 中美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价费(2004)30号、沪教委财(2003)36号]
  7.飞行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教委财(2007)14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教委财[2012]118号、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021-62750183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021-67791256、67791012
  十四、网址学校主页:www.sues.edu.cn
  招生网首页:zsb.sues.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一定比例奖学金,奖励学习优秀的学生。为帮助部分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向困难学生特设“自强奖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就读地点:
  2013年秋季入学的本科新生(除中法合作办学的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在仙霞路校区就读外)和航空类、轨道交通类的高职(专科)新生全部在松江校区就读。其他各高职(专科)专业新生全部在逸仙路校区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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