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大学2013年本专科招生章程(2)

网址:www.gaokw.com 时间:2013-04-23 整理:招生简章

  第十五条 若考生符合生源地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规定,我校则以加分后的最终投档总分作为录取依据。新生奖学金的评定以录取时第一志愿第一次投档的高考原始总分为依据,详见本章程第十九条。
  第十六条 对非应届考生录取无附加要求。
  第十七条 招生录取结果在各省市招办审核确认后通过网络公布,网址:http://www.hnctcm-zsjy.com。www.gaokw.com
  第四章 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及其他
  第十八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费用,学校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最新收费标准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将于新生报到前在新生入学须知和学校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
  第十九条 新生奖学金:评定适用范围:第一志愿第一次投档录取的新生;评定标准:符合以上适用范围的新生,高考原始总分高于新生生源地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本科一批分数线100分(含100分)以上,奖励人民币5000元/生;高于生源地省份本科一批分数线60分(含60分)以上,奖励人民币4000元/生;高于生源地省份本科一批分数线40分(含40分)以上,奖励人民币2000元/生;高于生源地省份本科一批分数线30分(含30分)以上,奖励人民币1000元/生。实行以标准分计算高考总分的省份在以上各档基础上上浮20分。新生奖学金在新生入学后2个月内评定。
  第二十条 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学生奖学金、“千金药业”奖学金、“希尔”励志奖学金、“养天和”爱心奖助学金、“美度”爱心助学金、爱尔兰华协会助学金、含浦饮食中心“小金鱼超市”奖(助)学金、爱心基金以及各类临时补助,每年为500~8000元/人。
  第二十一条 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湖南省现已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凡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于暑假期间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和办理。学校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门负责协助学生完成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流程和勤工助学事项,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第二十二条 学校颁发的是教育部统一格式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注明的学校名称为湖南中医药大学。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部门:湖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5381117。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中路113号,邮编:410007。E-Mail:hnzydzs@163.com,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以往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若有与本章程不一致之处,以本章程的最新文本为准。
  湖南中医药大学
  201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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