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网址:www.gaokw.com 时间:2013-05-18 整理:一品高考网
厦门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 1921 年创建,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211 工程”和“985 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现有思明校区、翔安校区和漳州校区,各校区均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校园环境堪称一流。

为选拔优秀本科新生,进一步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纪检、招生考试、教务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以上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二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2013年我校面向全国 31 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查阅我校招生网(http://zsb.xmu.edu.cn)或各省级招生部门编印的考生志愿填报手册。

第五条 2013年我校在本科招生、培养中进一步推行“按大类招生,按大类培养”模式,原则上一个学院按一个专业大类进行招生。2013 年我校本科共有 39个招生大类(或专业),涵盖 98个专业(或方向)。各招生大类分流专业(或方向)的情况请参阅《厦门大学 2013 年本科招生大类(专业)设置一览表》。

第三章 培养与管理模式

第六条 我校实行“宽口径、厚基础、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录取的学生按大类进行培养。即一、二年级学生按照大类学习通修课程,二、三年级通过选修专业或方向性课程进行专业分流,确定专业或方向。

第七条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我校发挥综合性大学多学科优势,实行全面选课、主辅修、双学位、转专业、三学期制、国内外名校交流等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措施,为培养有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和复合型人才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第八条 “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从 2010 年起,我校成为国家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的19所“985工程”大学之一。每年从新生中选拔一批优秀学生,配备一流师资,提供一流学习条件,量身定制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为优秀学生创造一流学术环境与氛围。学校以优势学科群为依托,搭建“本研一体化”教学平台,建立“本博直通车”机制,鼓励拔尖学生提前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第九条 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班。自上世纪90年代起,我校经济学、化学、数学、生物科学、历史学、海洋科学等六个专业就已成为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经多年积累,我校六个基地班已建立了良好的人才培养机制,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培养了一批优秀拔尖人才。我校对六个基地班以我校杰出校友(均为著名教授)冠名,分别为:“王亚南经济学班”、“卢嘉锡化学班”、“陈景润数学班”、“汪德耀生物科学班”、“傅衣凌历史学班”、“郑重海洋科学班”,同时将进一步优化各基地班人才培养方案,加强拔尖人才培养。

第十条 卓越人才培养教育计划。2012年,学校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法学教育入选教育部“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临床医学教育入选教育部“拔尖创新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和“五年制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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