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2010年招生简章(2)

网址:www.gaokw.com 时间:2010-06-07 整理:招生简章

9.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蒙汉双语)专业汉语文成绩要求90分以上。

10.对外汉语专业外语成绩要求90分以上。

11.国际交流学院专科各专业外语成绩要求70分以上。

12.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各专业外语要求40分以上。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录取方式:学校积极配合各省(市、自治区)计算机网上录取工作,全部采用网上远程录取的方式。

第十五条: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六条:提档比例:按照有关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专业录取原则: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清的方式;如有剩余计划再采取第一志愿、第二专业清的方式。

第十七条:

1.美术学、绘画、雕塑、动画、艺术设计(艺术设计专业各方向)、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艺术设计专业各方向)专业录取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还应符合教育部及本省对省联考的相关规定。

(1)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以上,按考生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黑龙江、山西、河北、山东、湖南的考生,达到本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后,考生参加我校的考试,录取时以我校的专业课合格成绩进行折合(总成绩=专业课得分÷专业课总分×100+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 ),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区外承认省联考的考生,本科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本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后,(总成绩=专业课得分÷专业课总分×100+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 ),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音乐学、舞蹈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后,专业课合格成绩乘60%,文化课成绩乘40%,两项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即考生专业课成绩×60% +考生文化课成绩×40% =考生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河北的舞蹈学专业考生,辽宁、山西、山东、陕西、河北的音乐表演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后,考生参加我校的考试,录取时以我校的专业课合格成绩进行折合,专业课成绩乘60%,文化课成绩乘40%,两项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即考生专业课成绩×60%+考生文化课成绩×40% =考生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体育教育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术科成绩达到自治区最低控制线后,考生术科成绩达到85分以上者,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4.社会体育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术科成绩达到自治区最低控制线后,考生术科成绩达到80分以上者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5.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面试成绩合格: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优先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面试成绩×60%。

陕西、甘肃、黑龙江、吉林的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面试成绩合格: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优先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面试成绩×60%。

6.电气信息类大类招生,学生入学一年后根据志愿和学习成绩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3个专业进行培养。

7. 一批本科旅游管理专业招生,学生入学一年后根据志愿和学习成绩分酒店经营与管理、旅行社经营与管理、旅游管理3个专业方向进行培养。

8. 本科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艺术设计专业各方向)、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表演),专科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人民武装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

第十八条:保送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办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高水平运动员:符合国家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条件的、文化课成绩达到要求的,按加试术科成绩择优录取。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条:招生咨询电话:0471-4392514,欢迎考生及家长咨询。

电子邮件:zhaoban@imnu.edu.cn。

第二十一条:学费:普通本、专科学费3500元/学年;体育学院运动训练专业,音乐学院、美术学院、雕塑艺术研究院、国际现代设计艺术学院各专业,基础教育学院美术教育、音乐教育专业,青年政治学院艺术设计专业7000元/学年;体育学院其它专业,传媒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基础教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6000元/学年;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各专业,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基础教育学院计算机应用技术、英语教育专业,青年政治学院英语(旅游英语)专业,人民武装学院人民武装指挥专业5000元/学年;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13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16000元/学年。蒙语授课专业学费均在同类汉语授课专业学费标准基础上下调20%。住宿费:700元—900元/学年。

第二十二条:奖学金与贷款:国家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占学生数的0.3%;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占学生数的3%;国家助学金每人平均2000元,占学生数的28%。学校设有专业奖学金,每人300—400元/年;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800元,占学生数的5%;二等奖500元,占学生数的10%;三等奖300元,占学生数的30%。学校还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单项奖学金、困难补助等方式,为贫困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机会和保障。

第二十三条:严格遵守学校招生录取原则,杜绝录取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对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实行六公开三监督制度,认真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内蒙古师范大学负责解释。



喜欢此文的还喜欢。。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2006 - 2018 www.gaok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一品高考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