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2011年招生简章(3)

网址:www.gaokw.com 时间:2011-03-02 整理:招生简章

(四)考生考试期间食宿、旅费自理。


十、港、澳、台地区及华侨青年报考办法

考生可到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广州市联合招生办公室、福建省及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地咨询报名,并按规定参加文化课考试。专业考试的报名办法请提前咨询我院招办,考试时间、考试科目与大陆考生要求相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学生学费、住宿费标准等同大陆学生。另有来华留学生公寓(港澳台侨学生可提出书面申请,视房源情况安排住宿)住宿费每月人民币2400—3200元。


附录一:《2011年本科招生考生须知》

附录二: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

附录三:《中国音乐学院2011年本科招生考试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附录四:《中国音乐学院2011年本科招生考试乐理考试大纲》

 

附录一:

2011年本科招生考生须知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提前向当地高校招生部门了解当地对参加全国艺术类高等学校考试的具体要求,以免影响考试。

考生报考我院只能填报一个专业方向,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所有考生一律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和要求见网站公告。

考生报名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在简章规定的日期内,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考生无论是否修改报名信息,均需在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现场确认后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考试日程。

演唱、中国乐器演奏、钢琴、管弦乐器演奏、音乐科技、音乐教育等专业方向的音乐技能考试,按抽签号顺序进行,考生必须提前候场,过号取消考试资格。考试顺序公布时间见专业准考证及招办公告。

声歌系民族、美声考场原则上由考生自带伴奏。 考生如无伴奏的,一试时,可自带五线谱歌谱,由考场备有的钢琴伴奏者提供伴奏;二试交费时,考生可向我院钢琴系伴奏教研室提出伴奏需求,由钢琴系伴奏教研室统一安排(考场不再备有钢琴伴奏人员)。

音乐教育专业方向考场备有钢琴伴奏人员(考生自带五线谱歌谱,也可自带钢琴伴奏)。艺术管理专业方向考场备有钢琴伴奏人员(考生自带五线谱歌谱,也可自带钢琴伴奏,或自备伴奏带)。

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专业方向我院不设考场伴奏人员,二试时考生可自带伴奏。

考生因钢琴伴奏原因不能按抽签号次序考试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专业考试期间,我院招办将公布各专业考生考试名单、考试顺序和各科目考试日程,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看招办通知。如有变化,以招办公告为准,请考生密切注意招办公告。

进入专业二、三试的考生,均须在公布名单后交专业考试费160元(演唱专业二、三试分别收取各80元),由招办在准考证上加盖印章后方可参加专业二试或三试。钢琴专业方向考生同时领取视奏钢琴新谱。

考生考完所有规定专业考试科目后,即可离校。我院将于4月初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可在我院本科招生网站查询。专业考试合格者按规定参加文化课考试报名后填报志愿,我院的“院校代码”及“专业代码”请咨询当地高招办。8月中旬用特快专递寄发录取通知书(含《新生入学须知》、银行卡、体检通知、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等),考生也可在我院本科招生网站上查询。我院本科招生网站地址:http://zhaosheng.ccmusic.edu.cn。

我院2011年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于7月15日以后在中国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ccmusic.edu.cn)上公布。

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请了解本省(市)考生档案(含高考文字档案、中学学籍档案、在职人员人事档案等)递送办法,凡规定由本人自带的,请考生凭录取通知书自行联系本人档案所在部门领取本人档案,新生入学报到时交学生处。如果考生所在省市高招办负责寄送考生全部档案,则考生可不带本人档案。


附录二:

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

 

音乐学

专业要求:

考生应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能演奏钢琴或其它一种中外乐器;会演唱一两种中国民歌、说唱或戏曲片段,掌握中国民族音乐和中外音乐史的基本知识,具备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


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要求及内容
一 试
音乐学基础知识
1、民族音乐常识
2、中外音乐史常识
3、命题写作
二 试
音乐综合素质
1、演奏钢琴或其他乐器(乐器自备),自选曲目1首(练习曲、乐曲均可)
2、演唱民歌或戏曲、说唱选段1首
3、针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论文,提出问题,进行讨论
三 试
音乐基础知识
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乐理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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