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2011年招生简章(5)

网址:www.gaokw.com 时间:2011-03-02 整理:招生简章

艺术管理
专业要求:
考生须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良好的写作能力,掌握一定的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技能。

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要求及内容
一 试
文化综合素质
语文、数学综合试卷(内容限中学语文、数学教材)
二 试
命题写作
1600字以上,时间3小时
三 试
综合素质
1、演唱歌曲或演奏乐器,自选曲目2首(除钢琴外乐器自备)
2、音乐作品理解
3、综合素质考查

作 曲
专业要求:
考生应具有使用五线谱创作带钢琴伴奏的声乐作品和多声部器乐作品的能力;熟练地掌握和声学、乐理、视唱练耳方面的基础知识;演奏钢琴应达到车尔尼740以上水平。

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要求及内容
一 试
作 曲
A. 声乐作曲 B. 器乐作曲
和声写作与分析
近关系转调以内及和弦外音技术
二 试
音乐综合素质
1、钢琴:相当于车尔尼740以上程度的练习曲、大型乐曲各1首;也可加试与钢琴要求程度相当的其他乐器乐曲1首
2、音乐名著听辨(曲目见《中国音乐学院作曲系招生考试必读曲目》);民间音乐演唱(考生须准备5首,指定演唱其中2首);钢琴即兴及有关音乐知识问答
三 试
音乐基础知识
乐理与视唱练耳(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乐理考试大纲》)

演  唱
专业要求:
考生应能完整地演唱简章要求的声乐曲目,并有一定的表现力;嗓音条件、发声器官符合声乐学习要求;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普通话较好并具有一定的表演素质;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
民族唱法
考生应在报名时填报声乐歌曲曲目4至5首,二试与三试各演唱其中2首(曲目不得重复)。二试可重复一试曲目。

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要求及内容
一 试
演唱歌曲
中国声乐作品1首
二 试
演唱歌曲
1.中国声乐作品1首;
2.自选作品1首
三 试
演唱歌曲
1.原始民歌或改编民歌任选一首;
2.中国艺术歌曲或中外歌剧选段任选一首  
音乐基础知识
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乐理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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