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各项材料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后,由工作人员打印准考证,粘贴考生照片并加盖我校艺术类招生考试专用章方为有效。
根据粤价函【2010】79号文的规定,制定报名考试费标准如下:
初试235元/人(广州考点200元/人);
复试费另计100元/人(各地考点统一收费)。
现场报名:没有网上预报名的考生也可在考点现场报名并确认,需交验的资料同上。
3.考点设置及考试时间
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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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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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报名确认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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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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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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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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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学院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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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
28、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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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30、31日—2012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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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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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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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南京市宁海路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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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
4、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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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
6、7、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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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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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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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长沙市岳麓山南路二里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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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
6、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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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
8、9、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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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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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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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暨南大学校本部第二文科楼五楼)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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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
18、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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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
20、21、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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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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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
23、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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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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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本专业招生范围内,考生只可任意选择其中一个考点参加报名与考试,不得重复报考,否则取消其所有考试成绩。
(2)广州考点兼考普通话与粤语两个语种,考生只能选考其中一个语种。
(3)如考试时间临时有所调整,以考点的通知为准。谢绝函报。
(4)如果考生所在省(市)规定考生必须在本省(市)设考点的院校参加该校的校考,则考生必须服从有关规定,否则考试成绩无效。
五、考试形式及内容
1.考试形式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初试全部结束后在考场公布复试名单和复试时间,取得复试资格者方可参加专业复试。专业复试在初试全部结束后进行。
考试形式为面试。初试及复试全程录像。
初试和复试均不允许考生化妆。
2.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准备时间为5分钟,考试时间为3分钟)
(1)新闻稿件播读(1分钟)。考生播读指定的新闻稿件。
(2)话题讲述(2分钟)。根据题目所提供的词语,即兴进行话题讲述。
专业复试(准备时间为10分钟,考试时间为8分钟)
(1)新闻评述(3分钟)。考生对指定新闻材料发表评述。
(2)模拟现场报道(3分钟)。考生根据所提供的文字材料,以出镜记者的身份进行模拟现场报道。
(3)考官提问(2分钟)。考生现场回答考官提问。
六、录取原则
1.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我校参照专业考试后生源分布情况,编制招生来源计划,并依照考生校考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招生计划的1:4之内发放专业合格证。合格者由暨南大学寄发《专业合格通知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4月中旬后,考生可通过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网站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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