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章程(2)

网址:www.gaokw.com 时间:2012-05-21 整理:招生简章
 
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如自主招生计划数未完成,则将其转为普通高考计划。
 
六. 报名方式
 
我院自主招生的报名及资格审核采用网上预报名、寄送资料、资料预审和现场复审的方式。为了减少考生往返我院的旅途奔波,我院对考生的资格审核采用资料预审和现场复审的方式,即考生完成网上预报名、资料填写、打印及中学审验后,先把报名资料邮寄或直接送达我院招生办公室,我院依据本校自主招生章程对寄送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料预审,预审结果在广东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信息网上公布。预审合格的考生在参加综合文化考试当天上午,携带指定资料,先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考生(当天下午)方可参加综合文化考试。
具体程序如下:
1.准备工作:考生阅读我院的自主招生方案及章程,准备报考所需的材料。
2.网上预报名:2012年3月15日- 4月25日中午12:00,考生登陆我院网站(网址:http://www.caac.net)进行预报名,网上填报申请资料,下载、打印并如实、清晰、完整地完成自主招生报名表、个人陈述表及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等资料的填写。
3.材料寄送:考生必须于2012年4月27日前(含该日期当天送达),将以下材料以A4纸单面打印并装订成册,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寄达或直接送达我院招生办公室(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向云西街10号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508室)。逾期寄(送)达的材料,我院概不受理!
①《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报名表》(需经报名考生所在中学审核盖章)(原件);
②个人陈述表(内容包括个人情况、申请参加自主招生的理由以及自身具备的竞争优势等,需考生手写签名)(原件);
③考生手写签名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原件);
④户口簿(户主页和考生个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和复印件;
4. 资格审核
①资料预审:我院依据本校招生章程预审考生寄送的材料,于4月29日前在我院的网站上公布预审结果。
②现场复审:已公布初审合格的考生,于5月4日(上午8:30-12:00)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校本部(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向云西街10号)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交考试费并领取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综合文化考试。
 
七. 考核办法
 
考核科目:综合文化考试 + 面试 + 体检
考核分值:总分满分值为300分,其中综合文化考试满分值为200分,面试满分值为100分。体检不计算分值,但根据体检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表示该考生总体考核不合格,不能被录取。
各项考核科目具体安排如下:
1、综合文化考试
考试大纲:请登录我院网站报名系统查询。
考试时间:5月4日(上午8:30-12:00资格复审、领取准考证;下午考试)。
考试地点:我院校本部。
成绩发布:5月10日前,我院将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报考考生人数和综合文化考试成绩来确定综合文化考试的选拔标准,并在我院网站上公布达到我院规定的综合文化考试要求的考生名单。
2、面试(含专业测试,下同)
面试时间:5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面试地点:我院校本部。
面试程序:初试→复试(含专业测试,下同)(“航空保安”、“航空港安全检查”专业含体能测试)→体检。初试合格者方能参加复试,“航空保安”和“航空港安全检查”专业考生复试合格者方能参加体能测试。
面试说明:为了让考生有更多参与的机会,我院对于某一专业面试过程中,初试、复试或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如果满足其他专业的报考条件,并自愿提出申请的,经现场审核合格者,给予其一次调整报考专业的机会(每位考生有且只有一次调整报考专业的机会),并允许其参加调整后专业的面试。
面试方法:面试采用现场考核和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的外表形象、自身专长、基础知识、语言表达、思辨能力、协作能力、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与身体协调能力等。
面试标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60分为不合格;初试和体能测试结果不计入面试分值,但根据测试情况分合格和不合格;初试、复试(“航空保安”、“航空港安全检查”专业含体能测试)中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则该考生面试不合格。
3、体检
面试合格考生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5月14日(上午7:30-10:30)
体检医院:广州民航医院(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90号)
体检收费:由体检医院按当地体检收费标准直接向考生收取。
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  录取规则
 
(一)预录名单的确定与公示
1.确定预录名单:学院自主招生办公室分别按专业,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综合文化知识成绩+面试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提出各专业的预录名单,报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同一专业总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2.公示预录名单: 5月20日前,预录名单在广东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信息网和我院网站上公示。
(二)录取办法
1.我院将经过公示且无异议的预录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生办)审核备案、盖章。
2.根据省招生办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下发录取通知书。
3.录取数据由省招生办上报教育部,并确保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4.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还可以参加今年普通高考,但普通高考录取时不再参加专科层次的录取。
5.自主招生考试落选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的普通高考。
6.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不得调整专业。
 
九. 新生注册和复查
 
1.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考生的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
2. 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处理。
3.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在指定的地点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提前向校招生办公室请假,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4. 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
 
十. 组织保障
 
1. 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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