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中学2017届高三摸底联考语文试题及答案(7)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6-09-10 16:42:06 整理:一品高考网

一等(16—20)
a.思想深刻  
透过现象,深入本质;揭示事物内在联系;观点具有启发性
b.内容丰富  
材料丰富,论据充足,形象丰满,意境深远
c.写作有文采 
词语贴切,句式灵活,善于运用修辞手法,文句有表现力
d.写作有创意 
见解新颖,材料新鲜,构思巧妙,推理想象有独到之处,有个性特征
二等
a.较有文采   词语恰当,句式有变化,能够恰当运用修辞手法
b.较有创意   见解准确,材料选择得当,想象合理,较有个性
c.较为深刻
d.较为丰富
三等
a.略有文采   词语较恰当,能运用一些修辞手法
b.略有创意   有一定想象力,有一定个性
c.思想略深刻
d.内容略丰富
四等(0---5)
a. 个别句子有创意:个别材料较好
b. 个别语句较精彩:个别地方有创意
其他
1. 关于题目:自拟标题,无标题扣2分
2. 关于字数:不少于800字;没少50字,扣1分;最多扣5分;诗歌文体按行计算。
3. 关于错别字:每3个错别字扣1分,最多扣3分
4. 关于标点:错3—5处扣1分,5处以上扣2分
5. 关于没写完作文:主题写出,没有结尾,仍按照基础等级分项分等给分;主体未写出,没超过300字,给10分以下。
6. 关于文不对题:内容材料没有任何联系,10分以下给分
7. 关于套作和抄袭
套作:没有自己的构思立意,只写画面,简单描述说明----内容、发展在三等以下,发展项不给分
抄袭:抄袭原材料---基础在四等给分,发展不给分

第二部分:主观题切题方案,共切割16部分,如下:
7(1)、7(2)、8、9、10、11(1)、11(2)、11(3)
11(4)、12(1)、12(2)、12(3)、12(4)、16、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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