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流程(2)

来源:广东教育考试院 发布时间:2015-02-26 整理:一品高考网


2. 技能考核或面试。
4月24日前,高职院校在网上公布达到本校规定的综合文化考试要求的考生名单。高职院校结合自身教学要求和办学特色,根据事先设计好的方案及比例,确定参加技能考核或面试的考生名单,并在网上公示。4月26日前由招生院校对综合文化考试入围考生进行技能考核或面试。技能考核或面试可由各院校单独进行,也可由多所院校联合进行。
(五)录取。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综合文化考试与技能考核或面试结束后,招生院校依照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规则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名单,并于5月10日前在信息平台上公示,并将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考生若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落选,则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经申请可调整到高考录取
高职院校录取程序必须透明、公开,录取工作须在学校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高职院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六)新生注册与复查。
经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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