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章程(2)

来源: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2015-03-21 整理:一品高考网


考生凭回执于考前一天到文化课考点领取准考证。
第十九条 我校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的文化课考试内容:
文化课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共三科,每科满分150分,三科总分450分。文化课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广东省2015年初中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学业考试大纲》,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情况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依据考生院校志愿顺序和招生计划,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考生参加五年制高职招生考试被录取后,可以继续参加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录取。
第二十一条 我校于2015年5月下旬前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学校根据审核通过后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二条 经我校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章  时间安排表
第二十四条 我校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工作的时间安排:
一、3月15日—3月20日:考生网上预报名。
二、3月21日—3月25日:考生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三、4月11日:文化课考试。
四、4月25日前: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我校五年制高职班单独招生考试成绩,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五、5月下旬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学校根据审核通过后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第十一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五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监督部门: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 系 人:陈曦
监督电话:0757-22329982
传真号码:0757-22329982
第二十六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东省顺德区大良德胜东路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28333 
咨询电话:0757-22327131/22327132/22323732
传真号码:0757-22327132


第二章  附  则
第二十四七条 本章程由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授权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本章程适用于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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