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海南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2)

网址:www.gaokw.com 时间:2013-04-26 整理:一品高考网

日  期 5月12日
时间及科目 上  午
8:30—10:00
笔试
10:30—12:00
技能测试
下  午
2:30—18:00
技能测试
地  点 各招生学校(招生学校只能在本校设考点)
七、评卷和计分办法
笔试部分的评卷采取人工分题评阅的方式。技能测试采取每个专业不少于5个评委现场亮分的方式,考试成绩通过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以后相加取平均分的办法计算。
八、成绩公布
考生可在5月15日后,登录报考学校的网站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对考试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向招生学校提出复查的要求。
九、推荐入学
对于获得省级以上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考生和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合格证书的考生,可按照“本人申请、学校推荐、招生学校审核资格、省教育厅审查获奖材料、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的办法推荐入学。各中职学校要对考生的德体和职业素养基本知识进行认真把关,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考生到高职院校的相关专业深造。
十、录取工作
招生学校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在5月20日前完成,5月25日前各招生学校按照省考试局的要求,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考试局,省考试局为各招生学校办理相关的录取手续,并将录取信息上报教育部。考生的录取信息由各招生学校在其网站上公布,录取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今年的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
十一、招生宣传
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是一项试点改革举措,各招生学校要面向考生、中职学校和社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在招生宣传的过程中,要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客观、真实地介绍学校的基本情况和招生专业。严禁夸大事实的宣传,严禁通过中介进行虚假宣传和招揽生源。各招生学校要做好信访接待和咨询工作,做好为考生服务的相关工作。
各中职学校也要积极发动考生报考高职院校,通过多种方式向考生宣传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政策、规定和办法等,引导考生通过进入高职院校读书提升职业技能,提高学历层次,为国际旅游岛建设做更大的贡献。
十二、招生管理
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试点改革工作,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招生学校要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要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要认真做好试题的命制、保管等安全保密工作,严格考务和考场纪律的管理,确保笔试、技能测试、录取工作的安全、科学、公平、公正、有序进行。在招生过程中,要坚持“集体议事、民主决策”的原则,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杜绝招生过程中任何徇私舞弊和腐败行为的发生。对违反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相关工作人员和领导的责任,维护单独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要按照《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的要求,开展“阳光招生”,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规定、计划、录取标准、录取结果等,主动接受社会等各方面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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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海南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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