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2)

来源: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发布时间:2015-03-26 整理:一品高考网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3.免试成绩转换如下:
符合第一条款条件的国家级一等奖(500分);国家级二等奖(470分);国家级三等奖(430分);省级一等奖(470分)。
符合第二条款条件的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430分);县级劳模(430分);省级劳模(470分);国家级劳模(500分)。
符合上述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于2015年4月17日到考生所在地市的考试组织单位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加盖所在学校或单位公章的证明信。
十、入学和复查等事宜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
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资格、健康等方面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生源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我校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学籍管理
1.一经确定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专业调整。
2.通过单招考试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经复查合格后,享受与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同等待遇,统一注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
3.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颁发由“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具印、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和“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报到证”。
十二、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2015年4月10日10时至14日10时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2015年4月19-4月24日
   考生登录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通过网上缴费方式缴纳考试费并下载打印准考证
2015年4月24日16:00
考生确认考场
2015年4月 25、26 日
参加考试
2015年5月4日
录取准备
2015年5月8日20时至9日10时
征集二志愿
5月12日前
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名单
 
十三、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部门:招生就业办公室(行政办公楼四楼401房间)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迎宾南大道南大道
邮编:061001
电话:0317-5507819;0317-5508019传真:0317-5508019
十四、咨询事宜
学校招生信息网设有“单独招生”栏目,可浏览学校及专业情况。
有关招录政策、工作流程、参考分数等问题可咨询招生就业办公室0317-5507819;0317-5508019。
有关专业定位、课程设置、毕业去向等问题可咨询相应系。
药学系(药学、中药): 0317-5508081
护理系(护理、助产):0317-5207626
医学技术系(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眼视光技术): 0317-5507806
健康服务与管理系(医疗美容技术、预防医学、健康管理、康复治疗技术、心理咨询、医学营养):0317-5508013
交付单招考试费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咨询计财处:0317-5507831。
备注:因时间紧张,我校有关单独招生的信息将通过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另行通知,特此提醒。
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单独招生,谨防上当受骗。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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