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2)

网址:www.gaokw.com 时间:2014-03-14 整理:一品高考网


 
注:录取时按大类招生,学生入学后可在所录取的专业类范围内自主确定所学专业。
招生录取中不降低标准,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将其转为面向河北省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四、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1、招生范围:2014年在河北省已取得普通高考报名资格考生(含中职、中技毕业生,具有高中同等学力考生以及往届高中毕业生),各专业均不限考生类别。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3、旅游管理类要求男生身高170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身心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斑痕、口齿清晰、四肢无残缺等。
五、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4月12 日8时至16日12时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http://www.hebeea.edu.cn)
4月 25日 考生携带相关资料到保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领取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并现场缴费
 4月26 日 参加考试(文化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4月 28 日 登统、核实、公布成绩,考生如有异议,请与学院招生办联系。
 4月30 日   在学院单招网站上公布录取名单,录取结果上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5月 10 日 邮寄录取通知书等入学材料

六、填报志愿的时间、方式
全省统一填报志愿的时间为2014年 4月12 日8:00时— 16日12:00时,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hebeea.edu.cn)进入“河北省普通高校单独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河北省有关单招工作规定和我院的单招工作实施方案,并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只能填报一所学校)。考生在我院的招生大类中可以填报六个志愿,录取时可进行大类间调剂。学生入学后可在所录取的专业大类范围内自主确定所学专业。
七、准考证发放和现场缴费
考生于4月25日到我院招生办领取准考证并现场缴纳考试费。缴费金额100元。领取准考证须携带如下材料:
1、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须交一份复印件留档)。
2、报考证(由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出具的加盖公章确认的报考证)。
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特殊情况可与学院招生办联系。一经缴费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退考试费。
八、考试内容和安排
(一)文化水平考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一张卷,每科分值100分,总分30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90分钟。
考生高中会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门任意两门达到B等以上(含B等),高中艺术特长生和体育特长生、获得市级职业技能大赛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可免于学院自行组织的文化水平考试,按满分记。会考成绩、等级证书和获奖证书由考生提供,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上报省中考中心审核,以省中考中心审定结果为准。免考名单将在考试期间予以公示。
 
(二)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分为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自我认知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礼貌修养等。总分15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我院免试录取,具体审核办法、手续及录取备案时间等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三)考试时间安排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备    注
4月26日 上午(9:00-10:30) 文化水平考试 免试生、文化考试免试生不参加
上午(10:35-11:35) 综合素质测试 免试生不参加

 
九、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与评卷在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我院将按照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1、命题:由学院聘请外校专家和选聘本校有丰富经验教师组成的命题专家组,进行全封闭式秘密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试: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3、评卷:由学院组织专家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十、录取
1、录取原则
按文化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两科成绩之和确定总分,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向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原则上设定10%的自然淘汰率,即报考考生总分排名在后10%的自然淘汰,不能进入专业录取阶段。进入录取阶段的考生,根据其专业志愿,由高分向低分依次择优录取。未完成的单招计划转为面向河北省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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