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工程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章程(2)

网址:www.gaokw.com 时间:2014-03-16 整理:一品高考网


第十三条  收费
学费严格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违规处理
1、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党委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考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以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3、凡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第十五条  附则
1、本章程由石家庄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招生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169号
邮政编码:050061
联系电话:0311-86867700、86867711、86867755
申诉电话:0311-86867799
传真电话:0311-86867722
石家庄工程职业学院
2014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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