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

来源:湘潭职业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2015-03-18 整理:一品高考网

湘潭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

一、学院名称:湘潭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代码:  12846 (国标)     4369(湖南)
三、办学属性及层次:我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学制三年,颁发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四、办学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双拥中路,邮编:411102。
五、组织机构:学院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主管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及各二级学院(部)、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工作的机构,由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具体负责学院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
六、招生区域和对象:取得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
七、招生专业、计划:
专业名称 招生科类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 备 注
(年/元)
康复治疗技术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150 3 4200  
药学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100 3 5460  
医学检验技术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50 3 4200  
口腔医学技术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50 3 4200  
护理(限康复护理方向)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200 3 5460  
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100 3 46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50 3 4600  
会计电算化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50 3 3500  
物流管理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50 3 3500 含:国际物流与报关方向
八、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健康状况: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3.学费标准: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的收费标准。
5.录取原则:所有考生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学院根据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公示,如遇考生放弃录取,则按缺额进行相应递补,录满为止。公示期满,将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6.录取结果查询公布:按教育部和各省市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在我院网站查询。同时,报考我院的考生,请留好详细联系电话,便于我院与考生联系,做好录退工作。
7.凡来我院预约报名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经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备案的单招考生,不得再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9.我院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继续实施 “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指导和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联系方式:
电 话:0731-58519123(含传真)  0731-58519121
手 机:13875261087(马老师)  13875261580(赵老师)
邮 编:411102   
十、本章程由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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