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学费多少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5-23 12:32:59 整理:一品高考网

1,收费标准


第三十二条 学生学费按照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颁发的《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文科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5250元,其他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6410元,艺术类(非理论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10000元。
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公寓式宿舍,有空调、热水器)或每生每学年1500元(新学生公寓,有空调、热水器)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学费多少

2,各专业收费标准


提供学院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
1 环境艺术设计  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执行
2 服装与服饰设计
3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4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5 陶瓷设计与工艺
6 展示艺术设计
7 工艺美术品设计
8 音乐表演
9 现代流行音乐
10 钢琴调律
11 歌舞表演
12 音乐传播
13 舞蹈表演
14 表演艺术
15 播音与主持
16 影视编导
17 动漫设计
18 游戏设计
19 传播与策划

3,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三条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院奖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4,学校简介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是一所有着光荣历史传统和深厚文化积淀的艺术类高等职业院校,《广东建设文化大省规划纲要(2003—2010年)》中确定广东文艺职业学院为广东建设文化大省的九大工程之一。作为全国文联系统唯一一所高职院校,学院是由广东省文联主办、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综合性艺术类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前身是由叶剑英元帅1950年3月创办的“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校名由毛泽东主席题写。1985年,学院改称为“华南文艺业余大学”,校长由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联党组书记杜埃兼任,刘田夫、欧阳山任名誉校长。1995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学院更名为“华南文艺成人学院”。由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联主席刘斯奋兼任院长,著名文艺家林墉、郭绍纲、汤小铭、姚锡娟等任学院学术委员。2004年4月,学院由成人高校转制为全日制艺术类普通高职院校,更名为“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学院现有番禺主校区、广东文艺职业学院郭兰英艺术分院、海联路校区共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88.7亩。环境优雅,所有教学、生活、体育设施设备一应俱全,校区内艺术氛围浓厚。学院现有全日制普通高职在校生3995人,专任教师213人,校外兼职教师103人。学院现有11个专业、27个专业方向,有7个教学单位(艺术设计系、音乐系、影视戏剧系、美术系、舞蹈系、基础教育部、继教与中职部),1个教科研机构(广东文艺研究所)。学院现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300.98万元,生均5223.6元/生;馆藏纸质图书28.5万册,电子图书45万册,生均纸质图书达67册。

提醒注意

因学校学费标准可能存在变动,一品高考网提供的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学费只供参考,具体以学校公布或者以《各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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