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甘肃省高考招生工作规定(3)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3-05-10 17:10:44 整理:一品高考网

(三)考试组织与管理
贯彻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加强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精神和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对高考试卷安全和组考的主要环节要亲自抓、负总责,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岗到人,严格从命题、制卷、运输、保管、考试、评卷、核分等全过程的管理,杜绝任何责任事故的发生。
省招委员会和市(州)招生委员会签订《2013年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安全保密考风考纪责任书》。2013年普通高考全部在标准化考点监控考场进行。各市(州)招生委员会统一安排县与县之间监考教师双对调工作,并做好新课改高考考试、网上阅卷考生答卷、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征集志愿、监考教师等环节的培训工作。
各级招委成员单位要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精神,切实履行各成员单位在高考中的职责,实现对考试全过程的实时监控,严格实施主管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贯彻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和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严厉打击在国家教育考试中贩售作弊工具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行为的通知》,各级公安机关积极主动出击,严厉打击利用现代化通讯手段进行高考作弊行为,净化考试环境。
1.普通类文化课考试
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组织工作按照《201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务管理工作规定》执行。
今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统一使用文具,考场将统一放置考试用具,考生只需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军官证等)参加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准携带和使用规定以外的考试用具。统一使用文具由市(州)招办统一负责订购,具体事宜按《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考试统一使用文具的通知》执行。
2.艺术类考试
①音乐、美术和舞蹈类统考按《关于做好201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甘招办发[2012]67号)和《关于印发<201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和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的通知》(甘招办发[2012]66号)。
②省外高校艺术专业校考。在我省组织艺术类校考的外省院校考点分别是:兰州城市学院、兰州艺术学校和甘肃省广播电视学校。考点的考务管理和组考工作按照《关于印发<甘肃省省外院校艺术类招生专业校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招办发[2012]64号)执行。校考工作于3月底前结束。
3.体育类考试
①体育教育专业统一考试按《关于做好201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3]5号)执行。
②省内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省内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3]4号)执行。
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招生考试。西北师范大学、天水师范学院招收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试,按照《关于做好201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办发[2013]9号)执行。
各类体育专业术科考试时,考生必须持有身份证(或其他规定的有效证件)和县(区)招生办签发的专业准考证。
4.三校生考试
    按照《关于做好201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专业报名及考试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3]3号)执行。省招委会与省教育厅职成处签订《甘肃省普通高校“三校生”招生暨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考试工作责任书》。
(四)考试安全与保密
1.全国统考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包括副题及其答案及评分参考)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省招生委员会授权组织命制的三校生和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包括副题及其答案及评分参考)、徒手画等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高校自行命制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包括副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2.各级招生委员会和有关普通高校均须按国家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制度,特别是做好安全保密室视频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影像资料的保管备查工作。加强巡视督查,建立应急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3.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落实应急保障,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快速、妥善处理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接报省招生办,同时报告当地招生委员会,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的进一步扩大。
七、评卷
1.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评卷工作按《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评卷实施办法》执行。
2.省招委会成立由评卷高校及参与单位组成的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评卷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全省高考评卷工作。
3.省招委会与评卷高校签订《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工作责任书》。兰州大学负责理工类各科目的非选择题网上评卷;西北师范大学负责文史类各科目非选择题网上评卷;西北民族大学负责民族语言类文字翻译卷及汉语文科目的网上评卷;省教育厅职成处负责三校生考试科目的评卷。
   4.评卷工作遵循“坚持标准,公正准确,给分有理,扣分有据,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原则,按教育部制定的答案及评分参考,制定评分细则。各学科成立质量检查组,加强评卷复查,控制评分误差,确保评卷质量。
   5.评卷工作结束后,省教科所须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要求上报试卷分析及相关统计等信息。
       八、成绩公布与查询
1.普通高考成绩查询。通过县(区)招生办公室查询;选择电信168信息台和移动12580信息台等付费查询;登录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免费查询,网址:http://www.gszs.edu.cn和http://www.gszs.cn。
2.艺术类统考专业成绩公布。2013年1月中下旬,美术类、音乐学全省统考成绩在省招生办网站和西北师范大学网站公布,舞蹈类全省统考成绩在省招生办网站和西北民族大学网站公布。
3.体育类统考专业成绩公布。2013年5月初,体育类全省统考成绩在省招生办网站和西北师范大学网站公布。
4.艺术类校考专业成绩公布。2013年5月上旬,省招生办网站开通校考成绩查询。
5.三校生考试成绩由省教育厅职成处负责公布。
6.藏文民语类过渡接轨考生,省招生办将“双记总分”的两种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7.考生的成绩以县(区)招生办打印的成绩通知单为准。
8.考生对成绩有疑问时,可申请查核考分。查核考分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评、漏统计。如有误,省招生办将予以更正。对答题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查核更正范围。查分过程中,省招生办将组织专人负责查核,答卷不与考生和家长见面。
九、填报志愿
(一)网上填报志愿
今年,我省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填报志愿的具体办法、要求及流程等按《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执行。
1.志愿设置
网上填报志愿实行“一个第一志愿、三个平行二志愿”的模式。每个批次的每所学校均可填报六个专业。
2.填报安排
第一次填报:6月下旬文化课成绩公布后填报。
本科提前批:本科提前批文理类、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本科批、
艺术类本科一批(普本院校)、体育类本科及特殊类;
本科一批:本科一批文理类;
本科二批:本科二批文理类、艺术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
三校生本科批。
第二次填报:本科二批录取结束后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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