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东方亚太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查询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08-25 09: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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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创建于1999年,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国家计划统招资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新校区位于西安市南郊大学城。与西北工业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新校区相邻。校区占地面积580亩,总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总投资6.2亿元人民币。学校下设9个二级学院约30个专业。

2、录取查询入口

西安东方亚太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结果查询

    3、院校信息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九条 学院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参照考生专业志愿分配录取专业。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院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学院有权作退档处理。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录取规则。在录不满额的情况下,在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下组织下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条 学校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确定的预留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并酌情向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倾斜。
      第十一条 身体健康状况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往届毕业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区、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毕业生一视同仁。
      第十三条 认可各省(区、市)招生办有关加分或降分等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 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学院外对各专业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六条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我校将按规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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