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工作手册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4-04-04 23:11:07 整理:一品高考网
2014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工作手册

一、考试组织
(一)考试组织
五年制单独招生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各考点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负责组织和管理本考点考试的实施及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各考点负责考试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以及考务工作;考点所在地市级考试机构协助和监督考点做好考试实施工作。
(二)考点组织机构、人员与职责
 1.考点设主考一人,副主考两人。主考一般由没有直系亲属参加当次考试的考点所在机构负责人担任。主考必须熟悉五年制单独招生考试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遵纪守法。考试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考点。副主考协助主考工作。
主考的职责:
(1)全面负责考点的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2)负责培训监考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3)负责安排各考场监考员(每一考场最少安排两名监考员)。督促监考员履行职责,有权撤换徇私舞弊、严重违规等不称职的监考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4)负责核实违规考生的违规事实,并在违规考生登记表上签名。负责组织考试工作人员检查试卷的装订、密封质量。
(5)会同市(县、区)招生办领导处理本考点考试期间发生的重大事件,并及时向省教育考试院汇报。
2.每个考点均应设考点办公室,下设考务、保密、保卫和后勤等职能组。各职能组人数根据考点规模大小由主考确定。
 ● 考点办公室职责
(1)负责协调考点各职能组的工作。
(2)组织监考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培训。
(3)做好本考点的考试宣传工作。
(4)负责考点的其他工作。
● 考务组职责
(1)做好考试实施的各项具体工作。
(2)协助主考培训监考员。
(3)检查监督监考员监考工作情况。
(4)监督、检查、维护考试秩序。
(5)检查监考员对试卷装订和密封的质量。
(6)司发考试信号。
(7)整理违规考生登记表和点名卡。
● 保密组职责
(1)负责本考点试卷的保管、保密工作。
(2)负责每场考试试卷的收发工作。
● 保卫组职责
(1)做好考点的安全、警戒工作。
(2)协助主考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考生严重违规、扰乱考点秩序、威胁监考员人身安全的事件。每个考点应安排若干名公安、保卫人员值班。
 ● 后勤组职责
(1)布置考点。
(2)落实医疗人员和场所、茶水供应、考生休息地方等工作。
3.考试工作人员的选聘与培训
要选聘作风正派、责任心和原则性强,无直系亲属参加当次考试的人员担任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考前1-2天,各考点要对考试人员进行培训,务必使他们熟悉工作职责、任务、纪律要求、工作程序和操作方法。
4.考点试卷的保管与保密
试卷存放保管期间,须确保有3名以上人员值班。保密室钥匙分别由保密室负责人和试卷保管员保管,两人同时到场方能取出试卷。如发生泄密事故,应立即向省教育考试院汇报,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防止扩散,并迅速组织人力查明原因。
(三)考点的选用与布置
1.考点的选用
五年制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点,须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
2.考点的布置
(1)在校门口挂大红横额“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考点”;竖彩旗;张贴标语如“欢迎您参加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祝考生取得优异成绩”等。
(2)在显眼的地方设置宣传栏并张贴:考点平面示意图,考场、考试课程及考试时间安排表,报时信号说明,考点守则,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违规处理办法。
(3)在考点周围设置警戒线,实行全封闭。
(4)考点办公室、考场、医疗室和厕所等有标志和指示路标。
(5)每一考场安排的考生数不得超过30人,座位按单人、单桌、单行排列,间距80厘米以上,课桌桌口朝讲台摆放,座位号按竖行编排并贴在课桌左上角。考场的环境安静,室内卫生清洁,采光、通风情况良好。
(6)考场内黑板上必须写上当场考试课程名称、试卷总页数、考试时间,以及应该提醒考生注意的事项。
(7)考场内的墙壁上要保持干净,不得留有任何字迹或文章;考场内的黑板上除规定的文字外,不得有其他文字。
(8)考点可在考场外适当安排地方给考生放置随身携带的物品。 
(9)考前一天,要布置好考点和考场。
二、试卷保密、运送与保管
(一)试卷保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五年制单独招生考试的试卷在启用前属国家机密级材料,试卷的运送和保管等环节按照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和国家保密局发布的《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要求执行,实行分级管理。考点院校、考点领导对试卷的安全保密负全部责任。试卷在启用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启封试卷。
2.试卷的运送、保管和保密情况应及时向省教育考试院汇报,务必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3.试卷在运送、保管期间,如发生泄密、失盗和严重损毁等重大事故,应立即省教育考试院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防止扩散。
(二)试卷运送
1.试卷运送必须由考点院校分管领导或其他校级领导负责带队,运送试卷车辆要专车专用,并有保密人员和公安人员或武警战士全程护卫,确保试卷运送绝对安全和保密。
2.领卷时应注意:
(1)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保密印刷厂领取试卷。
(2)领卷单位须凭介绍信、工作证和领卷负责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保密印刷厂值班室报到,由省教育考试院监印小组组长及公司负责人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内。
(3)领卷单位取得领卷次序条和通行证后,在武警的指示下进入领卷场地。进场后,领卷单位要听从现场总调度安排。
(4)保密印刷厂发卷人员提前把领卷单位所要领取的试卷搬运到划定的场地。领卷单位在现场领卷清点时有任何问题,请与监印组工作人员联系解决。
(5)领卷人员试卷清点完毕后,必须办理交接手续。试卷可由保密印刷厂派人协助搬运装车,具体由保密印刷厂统一安排。
(6)领卷工作人员应在指定的试卷发放点范围内活动,一律使用规定的洗手间;不得超越警戒线,不得进入非活动区域;不得单独与保密印刷厂内其他工作人员交谈。
(7)领卷工作人员需注意防火,试卷发放处严禁吸烟。
(8)领卷工作结束后,凭监印小组组长开具的放行条并经保密印刷厂门口值班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保密印刷厂。
    3.回卷时应注意:
(1)在规定的时间将答题卡、备用试卷、备用答题卡和考生违规材料送到省教育考试院。试题、草稿纸、作废答题卡等由考点院校按规定统一封存。
(2)答题卡应按要求密封,并分科目、分考点捆绑。
(3)回卷单位到达省教育考试院后请到大堂报到,由省教育考试院现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搬运试卷和清点试卷。
(4)搬运试卷和清点试卷时,回卷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在现场。答题卡及有关材料清点无误且双方签名确认后方可离场。
(5)回卷现场严禁烟火。
(三)试卷保管
1.试卷必须存放在经保密部门和考试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的保密室内。保密室应设在砖混结构楼房的二层以上,配备铁柜、灭火器,安装铁门、铁窗、防盗报警器和闭路电子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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