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月11日—4月21日 各二级学院根据毕业生综合评定,按民主、公开的程序,推荐出候选人名单。
3、4月22日—4月24日学院公示。
4、4月25日 各二级学院向学生工作部(处)报送学院层面的实施方案、推荐名单及推荐材料(电子版及书面版)。
5、5月15日前 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市、校优秀毕业生名单。召开有关二级学院书记会议,通报2013年度市、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并公示7天。
6、5月20日前 学生工作部(处)将公示后的市优秀毕业生名单报市教委核准。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中医药大学2013年度市、校优秀毕业生学院名额分配
2、上海中医药大学2013年度市、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公示和上报格式
上海中医药大学
201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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