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2014年环境设计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4-01-08 16:28:18 整理:一品高考网
哈尔滨工业大学2014年环境设计专业招生简章

一、专业介绍和培养目标
哈尔滨工业大学是我国在工科院校开办环境设计专业教育较早的院校之一。1984年开始招收环境艺术设计方向硕士研究生。1995年开始招收环境设计专业本科生。经过多年的办学实践,在教学、科研及人才培养等方面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和优势,目前该学科处于国内领先行列。
我校环境设计专业着重培养能够在与城市、建筑及环境设计等相关的艺术设计领域中,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环境艺术设计专门人才。学生毕业后可在环境设计、景观设计和建筑装饰设计等领域的设计、教育、研究和管理单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本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该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生可继续进行更高层次的学习深造。
该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与城市、建筑和环境相关的环境设计基本理论、基本设计方法及相关知识。学习期间对学生进行环境艺术设计思维能力的培养、环境设计方法和设计技能的基本训练,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基础知识,掌握环境设计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使学生具备本专业创新设计的基本素质和独立进行环境设计实践的基本能力。
环境设计专业以设计课程为主线,原理类课为核心课程,技术类课为辅助课程,辅以拓宽知识面的选修课程,构成本专业完整的课程体系。主干课程包括:造型艺术基础、设计基础、建筑设计、室内环境设计、室外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设计、环境综合设计、设计师实践实习、毕业设计等。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具有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资格的考生。
2.报考条件:具有良好的美术基础和艺术修养,身体健康、无色弱、色盲。
三、招生计划

招生省份 文科艺术 理科艺术 计划总数 2013年录取分数线(文/理)
黑龙江省 4 4 8 409/477
吉林省 2 2 4 517/522
辽宁省 2 2 4 524/536
北京市 2 2 4 512/518
河北省 2 2 4 548/546
山东省 2 2 4 531
江苏省 2 2 4 507(美术综合分)
合计 16 16 32  
四、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艺术类招生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我校2014年的录取原则为:
哈尔滨工业大学的环境设计专业招收美术类考生,我校不组织校考,考生参加所在省份美术类省统考,考生美术统考合格,且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省份美术类所在批次录取控制线,我校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江苏省我校执行该省规定的按美术综合分录取政策),且外语成绩不低于80分(江苏省为64分),数学成绩不低于65分(江苏省理科为87分,文科为70分)。
本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若与教育部和各省级有关招生录取政策相抵触,以教育部和各省级有关招生录取政策为准。
五、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与国家招生规定不符合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
邮编:150001
电话:(0451)86414771、86414671
七、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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