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3-11-02 整理:一品考研网     发表评论
扬州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2014 年我校有近 60 个学科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两种。目录中各学院公布人数为拟招生数,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和合格生源数等进行调整。
(二)各学科均面向全国招生。报考类别有两种: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
1.非定向就业:指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考生人事档案(含学籍档案)及人事关系均调入我校;2.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在录取前,我校与考生所在单位签定定向协议,考生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仍留在原工作单位。因此,该类考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三)人事关系离开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可以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人事关系不离开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只能报考定向就业类别。
我校对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研究生录取将会有一定的限制。
(四)学科名称前标注“☆”的表示该学科为国家级重点学科,标注“▲”的表示该学科为省部级优势学科或重点学科,标注“★”的表示该学科为一级学科内自主确定学科。
(五)报考条件:
1.普通招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①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③获得学士学位(但未获得硕士学位)6 年以上(含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止),原则上要求取得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称)以上职称,且在本学科或相近学科领域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 2 篇以上(含 2 篇)论文。
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方可报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4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2.硕博连读:
除满足上述第(1)、(3)、(4)、(5)条规定外,考生应是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在学硕士生。
硕博连读方式的要求、报名时间等另行规定。
(六)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与提供报考材料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步骤如下:
1.网上报名:于 2013 年 12 月 10 日至 2014 年 2 月 24 日期间登录江苏省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222.187.120.13:9000)并根据网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按系统要求格式上传)及缴纳报名考试费。
2.缴纳费用:155 元(其中报考费 120 元,体检费 35 元),在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考试费及体检费,交费后,一律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3.提交材料:考生完成网上报名之后须在 2014 年 3 月 2 日前(逾期视为主动放弃报名)向我校研招办一并寄送以下报考材料:
①2014 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②两份专家推荐书(报名网站下载);③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往届硕士生可由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④硕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交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必须在入学前补齐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需同时提交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信息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有效身份证件(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华侨身份证)复印件;⑥思想政治考察表。
★ 同等学力者不交③、④两项材料,除必须提交上述①、②、⑤外,还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⑧具有副高级(或相当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证明材料;5⑨在本学科或相近学科领域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 2 篇以上论文。
请按上述要求逐项备齐相关报考材料。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入学资格和学籍。
4.资格审核及准考证领取。提交材料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后,由报考学院在 3 月 18 日前通知考生,考生在考试前向扬州大学报考学院综合办公室提交有关证件原件(身份证件、硕士学位证书原件、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在校应届硕士生学生证原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副高职称原件),经确认审核合格后方可领取准考证。
(七)考试。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初试时间:2014 年 3 月 22 日至 3 月 23 日初试地点:扬州大学初试科目:①外国语②业务课一③业务课二④政治理论课(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免试)2.复试:
复试时间:2014 年 3 月 24 日至 3 月 25 日;复试地点:各学院。同等学力人员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学科的硕士主干课程。复试时进行体检,体检须在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八)录取。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的原则进行录取。
(九)根据国家政策,2014 年起,对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我校将执行新的研究生收费和奖助办法(奖助比例及额度不低于江苏省规定的标准),具体办法将会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
(十)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 88 号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25009;联系电话及传真:0514-87979213。各学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第 3 页,各学科、学科电子邮件信箱详见专业目录第四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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