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招生复试信息

时间:2011-04-08 整理:一品考研网     发表评论

 2011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招生复试信息

 第一条 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我校有关规定,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切实维护我校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进一步规范我校2011年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有资格参加复试考生:(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初试成绩达到总分326分,英语46分,政治46分的考生。(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并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名单请查询研招办网站)。(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法律硕士(法学)初试成绩达到总分336分,英语45分,政治45分的考生。(4)申请调剂到法律硕士(法学)并通过调剂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4月8日下午查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网站)。(3)校内推免生。
  复试包括体检、交费、资格审查、复试考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心理健康测试、专业面试、英语测试)等环节。校内推免生只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

  第三条 复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20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70分。复试成绩低于132分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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