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2)

时间:2011-04-08 整理:一品考研网     发表评论

  二、复试组织管理
  复试工作实行学校、院系二级管理模式。学校负责制定全校的复试办法和要求,各学院(系、部)(以下简称各院系)须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院系具体情况,制定本院系的复试标准和办法,各院系须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各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系院长(主任)担任组长,且为本单位复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订复试具体办法,组织成立本单位的专家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并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必要的培训;负责本单位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负责组织本单位复试试题的命制工作;负责制定外语测试的实施办法;负责确定考生拟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的解释工作。
  (二)专家复试小组
  专家复试小组成员要由具有副高职以上职称的校内在职导师担任。每个专家复试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组长一般应由相应学科负责人担任,负责组织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参加复试人数较多的学科可成立若干个专家复试小组。每个专家复试小组设秘书一名,负责检查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记录复试情况和安排相关事宜,负责收回参加复试考生的个人档案,并在复试结束后统一送交资格审查小组存档。
  (三)资格审查小组
  资格审查小组由教务办专职人员组成,由各院系教务办主任担任组长,负责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相关证件、调剂考生是否符合调剂要求等方面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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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哈尔滨工程大学,考研复试,2011年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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