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公告(2)

时间:2013-04-14 整理:一品考研网     发表评论

4、思想道德和心理素质测评。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的测评和考核,考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将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参考依据。

5、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

(四)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的某一方面是否具有一票否决权由培养单位据实决定。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考生,由复试小组提出意见、培养单位考核认定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综合成绩。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是录取与否的主要依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科目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的百分制构成:综合面试占40%,专业笔试占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30%。

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调剂考生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一志愿考生)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调剂考生)

跨专业调剂考生初试成绩计算(由高往低调)=(原始成绩-一志愿报考学科一区国家复试控制分数线)+调入学科一区国家复试控制分数线

(五)公示制度

考生复试完成后,各培养单位将考生复试成绩和入学考试总成绩上报研究生处,研究生处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六)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

四、思想政治、心理素质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心理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培养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二)思想政治、心理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心理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研究生处和各培养单位要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形式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有关情况,或培养单位直接对考生进行考核。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研究生处将组织学工干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心理素质情况。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如需必要,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处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五、录取原则和工作纪律

(一)录取原则

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指标、一志愿优先和调剂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优先进行招录。

(二)工作纪律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严格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喜欢此文的还喜欢。。


本文标签:湖北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
相关阅读
高考网FOOT

Copyright © 2006 - 2011 www.gaok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一品高考网版权所有 粤ICP备100935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