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公告(3)

时间:2013-04-14 整理:一品考研网     发表评论


2.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由校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成立校复试督导小组,对复试各环节进行现场巡视、督导检查。

3. 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回答考生有关复试质疑问题。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4.实行回避制度。与参加本次复试的考生有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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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湖北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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