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调出专业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该专业的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调入专业与调出专业必须是统考科目基本相同的同一或相近专业(一般要求统考课相同,业务课相同或相近)。向校外调剂程序如下:
①符合教育部调剂规定的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管理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②招生单位审核申请材料,遴选出复试考生名单,并及时通知考生复试;
③招生单位安排调剂生复试,给出复试结果,并通知考生是否拟录取;
④接收调剂生的招生单位向拟录取调剂生的原报考单位发函,调考试档案(我校将根据网上调剂结果及接收单位的接收函给接收单位寄送试卷等考试档案考生不必亲自来取),做最后审查,确定是否拟录取。
4、保留入学资格。符合我校录取要求的考生,除支边、支教考生、国防生以外,原则上不再同意保留入学资格。对必须保留入学资格者,可先工作一至二年,再回来攻读硕士生,此名单与拟录取硕士生名单同时上报,并计入今年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规模。
5、宿舍安排解释工作。鉴于我校学生宿舍床位紧张,不能满足每个学生的住宿要求(包括住宿条件、费用高低等),原则上只为家在南京市城区以外的学生安排床位,而且只要住校,就一律缴纳住宿费,并服从学校安排(由房产处负责解释)。具体住宿安排录取前确定。
家在本地、但不具备走读条件、需要住宿的学生,必须在复试时向报考院(系)提出书面申请(附件7:南京大学2014年硕士生住宿申请表),经有关院(系)汇总信息后,向学校申请,由学校根据房源情况确定是否予以安排。
6、发录取通知书。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及所需各项手续完备后,将在6月上旬发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
各院(系)要加强对硕士生录取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有关硕士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和严重失职者,将追究其责任,并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严肃处理。
附件1_南京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doc
附件2_南京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doc
附件3_南京大学2014年硕士生破格复试申请表.doc
附件4_南京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内容与要求.doc
附件5_南京大学2014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说明.doc
附件6_南京大学2014年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申请表.doc
附件7_南京大学2014年硕士生住宿申请表.doc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四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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