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时间:2014-03-08 整理:一品考研网     发表评论
南京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根据教育部对201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精神及《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具体要求,为加强和规范复试工作,经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对我校2014年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择优确定复试人选
  2014年硕士生的录取工作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继续按学科门类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附件1:南京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该环节主要是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个人诚信、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和的考核。各院(系)要在符合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复试名单,且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为1.2:1。城市规划、城乡规划学、建筑学、地理学、图书情报硕士、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审计硕士、按照教育部要求实施初试科目改革的医学学科门类相关专业可以酌情扩大复试比例。
  各院(系)在考虑复试名单时应注意复试人数、招生计划、招生规模的平衡:
  1、确定招生计划和招生规模的依据是:2013年的实际招生数(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强军计划人数单列)、2014年的招生简章、各院(系)的发展需求及学校的发展规划、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规模(包括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近两年的生源结构、培养质量、就业率等。
  2、在计算招生计划数和总规模数时,应包括免试生、统考生、联考生、单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强军计划考生计划等。

  二、精心组织确保复试质量
  有关复试组织、差额比例、复试形式、计分办法等问题参见《南京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附件2),复试(包括笔试、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等)原则上由各院(系)负责组织,研究生院、校纪委监督和巡察。笔试部分的命题、制卷、试卷封装、阅卷等环节须严格按保密要求操作;面试部分须由面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名)精心组织,并认真记录面试内容、签署面试成绩和评语。
  1、确定复试名单的时间:3月11日—12日。请各院(系)在规定时间将拟复试名单报研究生院批准。未经研究生院同意,一律不准自行通知考生来校复试。
  各院(系)复试名单确定后,尽快将复试通知(须注明本单位不同专业的复试时间、地点、形式、科目、程序、排序办法以及同等学力加试办法等)、复试名单(含姓名及考生编号)挂到本院(系)网页,同时送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并要根据考生的联系电话,逐个通知复试考生。通知考生工作须于3月17日前完成。
  2、复试时间:一般为3月24—28日。具体时间由各院(系)确定。
  3、对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必须严格复试,除正常复试外,还须加试(笔试、MPA、
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生除外)2门科目(重点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有1门加试科目低于90分者,不予录取。
  4、各院(系)须根据附件2的规定,综合初试与复试的成绩,重新计算分数、排序后(一定要认真仔细核对),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系主任)审查,签署是否录取的意见,并签名加盖公章后将拟录取名单在4月2日前报研究生院。自2014年起,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仅分为非定向、定向2类,须在拟录取名单汇总表中注明拟录取者的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类别,并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公示;对拟不录取者,各院(系)必须在4月上旬将结果告诉考生本人。
  5、破格复试
  (1)基本原则
  因学校自主划线,原则上不破格复试,但考虑到同一学科门类的各专业生源状况、命题难易、阅卷尺度的不平衡,对生源不足、培养力量雄厚、难以完成国家、学校招生计划的专业,允许破格复试,条件从严掌握。
  (2)破格条件
  ①初试成绩总分在报考专业名列前茅(一般应在复试分数线以上前40%位次),某一单科略低(满分为100分的科目5分以内,满分超过100分的科目10分以内,原则上破格总分不超过10分);
  ②具有学士学位(含能准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
  ③研究能力较强,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1篇及以上的学术论文或在全国性学术、科技比赛中获奖。申请专业学位破格也可提供证明其专业实践能力特别突出的典型成果材料。
  (3)破格程序
  本人申请(附件3:南京大学2014年硕士生破格复试申请表)——2名专家推荐(报考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报考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投票表决——报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审批。
  6、复试前,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成绩核查、信息核对、体格检查(附件4:南京大学报考硕士生资格审查内容与要求),并收取复试费(80元/人)。请各院系提前到我校财务处财税管理科领取发票,并在收费完毕后,按照财务规定上缴有关发票和现金。未经报考院系资格审查、成绩核查、信息核对的,一律不得参加复试。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
  考生须携带学生证或毕业证书、身份证、准考证(均须原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一张、考生在校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教务处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复试前到报考院系进行资格审查。院系留存学生证或毕业证书的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考生在校学习成绩表复印件。
  体检工作由校医院组织。①3月25日、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地点:南京大学鼓楼校区校医院(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正大门东侧50米)。②3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2:30—15:30;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校医院。体检当日饮食必须清淡。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体检时间的院系或考生可直接与南京大学医院防保科联系(025-83594470转8118)。

  三、做好其他工作
  1、调档政审。对拟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生的考生,须向所在单位索取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必要时派专人去所在单位了解情况。要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及现实表现的考核,把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选拔人才的重要标准。对在职人员要注意考察其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对应届毕业生要注意其在校时的表现和平时学习成绩。
  2、签定协议。各院(系)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要及时配合研究生院签定相关协议书,完善录取手续。
  3、调剂录取
  (1)校内调剂:达到报考学科门类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至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生源不足的全日制专业学位。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按由难至易的原则把握。(附件7:南京大学2014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说明;附件6:南京大学2014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申请表)。
  (2)校外调剂:我校不接受外单位调剂生。符合全国最低复试基本要求(按照报考志愿所属的学科门类)、没有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调剂到相应地区、生源不足、拟接收调剂生的招生单位。调剂手续由研究生招生办统一办理。任何人不得为不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办理调剂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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