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药学院2014年博士生招生选拔办法

时间:2013-09-14 整理:一品考研网     发表评论
北京大学药学院2014年博士生招生选拔办法
2014 年药学院所有专业博士生招生均实行“申请-初审-考核”制。具体选拔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考生须符合北京大学医学部报考博士生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报考医学科学(理学)学位研究生:
⑴ 已获硕士学位者;
⑵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包括本校及外校)中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可申请推荐免试直博生。
3.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TOEFL 成绩 90 分及以上;(2 年内有效);
(2)GRE 成绩 1200 分及以上(旧),或成绩 305 分及以上(新)(5 年内有效);
(3)GMAT 成绩 600 分及以上(5 年内有效);
(4)WSK(PETS 5)考试合格(5 年内有效);
(5)国家英语六级考试 440 分及以上(3 年内有效);
(6)国家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
(7)雅思成绩 6.5 分及以上(2 年内有效);
(8)在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外高等学校获得过学士以上学位。考生未达到以上水平者原则上不接受申请。
4.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和其它优秀考生,如不具备第 3 条,仍可申请,但须参加医学部组织的博士生英语入学考试。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年龄不超过 45 岁(1969 年 9 月 1 日后出生)。
7.两名与本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8. 具有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具备以上报考条件(第 2 条除外)可以申请,但需同时具备:
(1)修完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位必修课(以医学部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为标准)并提交进修学校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2)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所从事专业相近,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录取为博士生当年的 9 月 1 日);
(3)须在全国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两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药学院鼓励跨学科跨专业学生申请。
否决标准(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与初审)
1.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行政处分者,违反毕业学校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规定者。
2.在硕士阶段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中出现不及格者。
二、申请办法
分两批接收申请。
第一批申请截止时间为 9 月 20 日,下载“北京大学医学部 2014 年博士生报名表”(点此下载)按要求填写完整后发至药学院教学办公室邮箱(pkupharm@126.com),并在 9 月 25日前将申请材料寄送至药学院。初审通过者按复试通知要求参加复试。第一批录取结果于 10月下旬在药学院网页公示,如第一批录取后有空缺名额,则进行第二批接收申请材料,届时请登录药学院主页查看通知。
第二批申请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具体规定要求请于十月下旬浏览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grs.pku.edu.cn/ch/),按照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在 12月 25 日前将申请材料寄送至药学院。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凡有违背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填写电话宜为手机号码,以
便接收有关招生事宜的短信通知。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网上报名后,须按以下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 相关表格请到如下网址下载
http://graschool.bjmu.edu.cn/pub_download/down_main.asp#label1: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经授课单位盖章的本科和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
3.本科及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院(处)的证明信,其中须注明是否在 2014 年毕业);
4.两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书(内容须专家本人亲笔手写填写在表格内), 其中一名专家应为申请人的硕士导师,且不能由所报导师推荐。如硕士导师与所报导师为同一人,则可请另外的专家推荐;
5. 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大学英语六级证书;GRE、托福、雅思成绩等能证明英语水平的材料复印件;
6. 根据招生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撰写一份至少 3000 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及个人陈述。
7.已有的科研成果、专利、发表论文等复印件;
8.大学以上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的陈述和证明;
9. 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及主要结果(应届生);
10.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 (一份)。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完整,它将作为招生审核及面试考核中的内容之一。材料不真实者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申请材料按顺序左上角装订,并列出目录(需写清姓名、所报专业及导师),分别装订成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材料中凡属原件部分(即签字或加盖公章部分)均订在一份中,由1-6项组成;复印件由1-10项组成。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8 号北京大学药学院教学办公室,邮编 100191
联系电话:010-82801117
四、材料审核
1.药学院教学办公室对考生网上递交及函寄材料进行形式初审,将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考生申请材料提交专家组审核。
2.各专业专家审核小组,根据考生的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工作、综合能力、专家推荐、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进行“评价指标体系”的考核(附件 1)。
3.考生必须通过材料审核后,方能取得复试资格。
4.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材料审核成绩,参照医学部研究生院复试原则,拟定复试名
单。药学院教学办公室通知通过初审的考生参加复试。
五、复试录取
1.复试按专业进行,内容包含:
(1)专业英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笔试:具体科目请参见《北京大学医学部 2014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graschool.bjmu.edu.cn/ZsbWeb/zsxx/jz.aspx)、内容由各专业决定;
(2)专业面试:面试由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不少于 5 名副高职称以上专家组成综合面试
小组。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 40 分钟,其中考生 PPT 介绍自己基本情况 20 分钟,专家面
试 20 分钟。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学术潜力、英语水平等。每位面试专家根据
面试表的各项评分指标对每位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
(3)实验能力考核,具体内容由面试小组决定。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需按医学部招生办法规定进行加试。
2.复试成绩评定办法
在以上(1)-(3)项考试达到 60 分的基础上,复试成绩采用综合计分办法。笔试和面试
的权重分别为 30%和 70%,实行百分制。各学科按照总成绩排序择优拟录取。
3. 各学科将拟录取名单报学院及医学部研究生院。
4. 医学部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5. 拟录取博士生于 2014 年秋季入学(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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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北京大学药学院,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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