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学院2016年艺术专业考试报名须知及考试注意事项(2)

来源:潍坊学院 发布时间:2016-01-21 09:40:02 整理:一品高考网

    五、专业考试注意问题
    1、考试证件和入场时间
    考生参加专业考试,必须持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报考证》、身份证“三证”原件在规定考试时间40分钟前(如上午8:00开始专业考试,则7:20前)按时到达指定考场前排队,由工作人员带队入场。
    考生必须按时参加考试,没有按时到达考场确定考试顺序者,按弃考处理。考生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须提前与我校艺术考试协调联络处(齐贤楼—2号教学楼二楼2210教室)联系并按到场顺序登记;考场内考生考试结束后,若有空余考试时间将按登记顺序安排现场考生入场考试。
    入场前,由工作人员核对身份后填写《考生报名登记表》(须考生本人填写,并贴一寸照片1张)。
    2、考试科目说明
    ①考试用钢琴由学校提供,其他考试用品如服装、道具、乐器等自备。钢琴伴奏由我校统一安排,伴奏费在考前统一收取,考生不准自带伴奏人员;考生考试前须提前将歌谱送交工作人员。
    ②声乐为主项的考生,限美声、民族唱法,演唱原调歌曲。
    ③以器乐、键盘为主项的考生,要求曲目与练习曲水平难度相当。
    ④以舞蹈为主项者,要求具备专业舞蹈的技术与功底,有较好的身段和形象,能完成专业舞蹈曲目或较大型、中等难度的舞蹈片断。
    ⑤视唱试题由考生抽签确定。视唱用五线谱,要求音准、连贯,唱名法不做具体要求。
    ⑥考生自备舞蹈等的伴奏音乐一律使用u盘(音乐格式为mp3格式),由考试工作人员统一播放。其中舞蹈、音乐剧或才艺表演的要求时间在3分钟内。
    ⑦朗诵内容为自选诗歌、散文等短文,时间不超过1分钟。
    ⑧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面试和上镜科目考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为不合格考生。
六、其它有关内容详见招生简章、考场纪律、专业考试要求和注意事项、临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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