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2)

来源:嘉兴职业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2016-02-19 11:41:24 整理:一品高考网

考生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严肃处理并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具体录取规则和步骤如下:
1.考生总分的计算。考生总分 =高中段学考(会考)折算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满分为350分。
2.拟录取与备录考生。按专业在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中,以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数的2倍划定拟录取与备录考生总数,其中拟录取考生和备录取考生各为计划数的1倍。在名次排序遇成绩同分时,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英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的成绩高低排名。高中阶段具备选修课程学分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拟录取与备录考生名单公示。凡被我院拟录取与备录取的考生信息在4月20日在学院招生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必将及时核查并作出处理意见。拟录取与备录考生名单公示后如无疑义,学院按规定在5月7日前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具体录取操作详见省考试院《2016年高职提前招生日程安排》,学院将及时公布于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jw.jxvtc.edu.cn。
4.正式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省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查询本人所报考各院校(专业)录取情况,并按省考试院相关规定进行操作选定录取学校,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次所有拟录取资格。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名单于5月17日~30日在学院网站与浙江省教育考试网同时公示。
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573-82751168。
七、本章程由学院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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