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3)

来源:嘉兴学院 发布时间:2016-06-06 19:07:28 整理:一品高考网

  (二)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具体参见《嘉兴学院优秀本科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第二十三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规则按照《嘉兴学院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第六章 入学复查及收费

  第二十五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两周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并办理相关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

  (一)本科学费:艺术类专业为9000元/生?年,工科类(不含应用化学、工业工程、工程管理、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医学类(不含临床医学)专业为5500元/生?年,其他(不含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专业为4800元/生?年。其中工科类中的应用化学、工业工程、工程管理三个专业为4800元/生?年,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三个专业为6325元/生?年;医学类中的临床医学专业为6325元/生?年;其他专业中的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三个专业为5520元/生?年。

  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统一按照大类中学费标准较低的专业收取费用,分专业后分别按所学专业规定的学费标准执行。

  (二)专科学费:艺术类专业为9000元/生?年,其它专科专业为4800元/生?年。

  (三)住宿费:学校根据当年在浙江省物价部门备案的收费标准收费。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zjxu.edu.cn

  招生信息网址:zsb.zjx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3-83640000

  传真:0573-83642036

  QQ咨询号码: 248810354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

  邮编:314001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嘉兴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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