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普高招生章程(2)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08 07:04:02 整理:一品高考网

六、收费标准

(一)我院实行按学分收费管理办法,学费每学年参考标准为6800—8500元/年/生(按教学总学分和每学分的收费标准折算);住宿费为1200—1600元/年/生(学费与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以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教材费按实收取;体检费按自治区物价局、卫生厅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中新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

1.国内二年

(1)学费18000元人民币/年/生;

(2)住宿费1200-1600元/年/生。

2.国外一年(以学生出国当年新方的学费标准为准)

(1)学费(包括保险和学杂费):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为19872纽币/年/生(约10.3万元人民币/年/生);室内设计技术专业为20450纽币/年/生(约10.6万元人民币/年/生)。

(2)生活费(包括住宿费):约5万元人民币/年/生。

第三年不出国的学生,将执行我院同专业的收费标准。

七、我院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要资助项目有:

(一)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贫困生才能享受);

(三)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人均(贫困生才能享受);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年/人(贫困生才能享受);

(五)中职毕业生升入高职院校学费补助金:2000元/年/人(贫困生才能享受)

(六)入伍服义务兵役及广西边远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资助,最高8000元/学年;

(七)贫困新生卧具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注册入学后经申请可获价值300元卧具一套;

(八)学院新生奖学金:高考成绩在广西二本线以上,且名列我院理工类前十五名、文史类前五名的广西新生,学院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人;

(九)学院奖学金(最高1000元/年/人);

八、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照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对新生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按时报到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在入校体检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录取体检标准的新生,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九条执行。

九、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十、关于学生转专业,我院将遵循教育部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执行。

十一、本章程由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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