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商贸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2)

来源:辽宁商贸职业学院 发布时间:2016-06-09 16:42:30 整理:一品高考网

五、收费标准及退费说明

1.建设工程管理专业学费为每生4500元/学年,其他专业为每生4000元/学年。

2.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宿费标准为700元/学年或800元/学年。

3.教材费每生每学年预收300元,毕业时结算,多退少补。

4.退费办法:学院按该生从开学到退学的在校月数计算,不足半月不计费,超过半月按1月计算,按月计退学费、宿费;其它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结算,多退少补。

六、助学贷款及奖助学办法

1.国家助学贷款: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需要在生源地办理信用助学贷款。

2.奖学金及助学金:

学院面向品学兼优的在校生设置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院级奖学金每生每年600元(一等)或300元(二等)或200元(三等);

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一等)或2500元(二等)、勤工助学岗位每生每月200元(一年以10个月计)。

七、录取规则

1.以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以学生高考成绩为依据,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办制定的招生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我院按平行志愿投档,省内按100%调档比例、省外控制在105%以内调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志愿录取办法: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5.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的文件精神执行。

6.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八、新生报到

凡被我院录取新生须按入学须知规定时间报到。对于未能按期报到且未向我院招生办请假者,学院将在规定入学时间一周后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大营街11号

联系部门:辽宁商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8496619  88496668(兼传真)

学校网址:www.lnsmzy.edu.cn

电子邮箱:lnsmzyx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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