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文理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2)

来源:西安文理学院 发布时间:2016-06-12 14:18:17 整理:一品高考网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条 我校执行国家物价部门收费标准:

  本科:文史、财经3500元/学年;理工、体育、外语4500元/学年;美术学、音乐学7000元/学年;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公共艺术)、戏剧影视文学9000元/学年;音乐表演11000元/学年。

  高职(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文史、理工类5500元/学年。

  住宿费按设施配备不同分为1000元/人学年、850元/人学年、800元/人学年、700元/人学年、650元/人学年、500元/人学年(书院校区)。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奖助体系,以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奖、助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特困学生全程全部资助;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以及福慧慈善基金会奖学金、王延安助学金、丛一平奖助学金、刘海军助学金等社会捐助的各类奖助学金。学生在校期间,依据其综合考评成绩及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可享受相应的奖、助学金。

  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助管、助研、后勤服务等勤工助学岗位,为学有余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为学习成绩优良、肯钻研、爱科研的优秀学生提供参与教师科研的机会。

  绿色通道: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顺利入学开设了绿色通道业务,申请程序及要求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对本地区已开展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学生,报到前必须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生资助中心,自行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程序及要求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第二十二条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西安文理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应学科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 西安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通讯方式为: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科技六路1号

  邮编:710065

  联系电话:029-88221619,88221907

  传 真:029-88258519

  学校网址:www.xawl.edu.cn

  招生信息网址:zsb.xawl.org

  招生官方微博:http://weibo.com/xawlzsb

  学校的招生信息和录取结果将通过招生信息网及时发布,考生可通过招生官方微博进行咨询。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安文理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由西安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我校2016年招生计划以当年教育部审批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布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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