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体育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

来源:山东体育学院 发布时间:2017-05-14 08:49:52 整理:一品高考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院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并设立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招生纪律监察工作由本校纪委、监察处负责。

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

第九条 招生政策:按照《关于印发<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16]193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招字[2017]2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招字[2016]2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条 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数执行。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我校将计划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由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以规定的形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投档线基础上,舞蹈编导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校考成绩×70%+高考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30%)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照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舞蹈表演专业和表演专业按考生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校考成绩相同者,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投档线基础上,体育教育和特殊教育两个专业按照体育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按照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余体育类专业均按照文化课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者,按照体育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录满为止;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投档线基础上,志愿优先,按照文化课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体育单招录取原则为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分专项、分男女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录取结束及时在山东体育学院网站(http://www.sdpei.edu.cn)公布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 特殊要求

外语语种: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所有学生入校后要统一编入英语教学班学习(学校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外语课程)。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经山东省物价局批准,我院各专业收费标准: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每生每年9500元,舞蹈表演、表演和舞蹈编导专业每生每年8000元,运动人体科学专业、运动康复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年4800元。

第十四条退费标准: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代收费用也应在学生退学时一并结清。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第十五条 资助政策:

根据《山东体育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鲁体院院字[2001]86号),《山东体育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鲁体院学字[2007]11号)、《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鲁财教[2007]33号)、《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鲁政发[2007]41号)、《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鲁财教[2007]33号)、《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鲁教财[2007]36号)等文件精神,凡遵纪守法、勤奋学习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可通过贷、奖、助、补、减等资助措施解决上学期间的学杂费和生活费。

第六章 证书颁发

第十六条 学习期满,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学校颁发山东体育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专业类别学士学位。

第七章 其它

第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体育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八条 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世纪大道10600号  邮编:250102

日照校区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东路685号  邮编:276826

招生咨询电话: 0531-89655029

招生咨询qq:2232523117

E-mail: stzs@sdpei.edu.cn

招生网址: http://www.sdpei.edu.cn/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山东体育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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