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

来源: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2017-06-13 13:50:35 整理:一品高考网

 

  对内蒙古考生的专业录取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

  6.我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机械设计制造类(含机械设计与制造、精密机械技术、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焊接技术与自动化专业);机电设备类(含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专业);汽车制造类(含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自动化类(含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智能控制技术专业);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专业);化工技术类(含工业分析技术、应用化工技术专业);艺术设计类(含室内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

  7.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有以下两个:会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PDE50CA3A20160902N,专业代码630302H;机械设计与制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PDE50CA3A20150875N,专业代码560101H。上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招收填报了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具体招生代码、招生计划、录取批次最终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8.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无。

  9.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有无分数级差要求:无。

  10.加降分要求:对于报考我校且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五章  其它

  第十条    学历证书发放: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一条   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按国家相关规定评定一次,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2.学校奖学金:

  ①优秀新生奖学金:学校针对优秀新生设置入学奖学金,新生入学时按学校相关规定评定一次,特等优秀新生奖学金5000元/人,一等优秀新生奖学金2000元/人,二等优秀新生奖学金1000元/人,三等优秀新生奖学金500元/人。

  ②综合奖学金:每学期按学校相关规定评定一次,100-500元/人。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银行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二条   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就业处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人才,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学校整个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23-61879222。

  第十三条   我校从来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www.cqipc.net/zsxx/

  电话:023-61879051  61879050  61879344          传真:023-61879000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       邮政编码:401120

  电子邮件:cqgzyzsb@163.com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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