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华光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

来源:泉州华光职业学院 发布时间:2017-06-14 09:19:50 整理:一品高考网
 第六章 收(退)费标准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

  1、学费:每人每学年7500元——9900元。

  2、住宿费:

  (1) 四人间:每人每年1400元,配备宽带网、电话、卫生间、洗衣间、空调、热水器、电脑桌、衣柜、书柜、单人床;

  (2) 六人间:每人每年1200元,配备宽带网、电话、卫生间、洗衣间、空调、热水器、双层床。

  3、书本及代办费:根据需要按实核收。

  4、报考我院“服装与服饰设计”、“鞋类设计与工艺(科技研发方向)”、“老年服务与管理” “老年服务与管理(健康产业管理方向)”这四个专业的学生可享有市财政每生每年6000元学费减免待遇。

  第十三条 退费标准:学生因故转学、退学、死亡以及其它原因终止学业,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学费和住宿费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价费〔2013〕41号)的有关规定给予退费。

  第十四条 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对品学兼优者给予奖励,对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生活补助。

  第七章 毕业与就业

  第十五条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环节和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者,准予毕业,发给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大专毕业证书。发证学院为:泉州华光职业学院。

  第十六条 学生毕业后可自主择业,或由学院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协助推荐就业。

  第八章 招生监察

  第十七条 学院成立由纪检及有关部门组成的招生监察组,根据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进行全程监督,以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

  第十八条 学院招生工作举报或申诉电话:0595-87481926

  第九章 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第十九条 日常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邮编:362121

  联系电话:0595-87354000 87354001 87354002

  传真:0595-87355032

  QQ:189888522 189888622

  第二十条 录取现场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5-87355032

  传真:0595-87355032

  联系人: 曾老师(手机:13599292824 63168847)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或省制定的有关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或省制定的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泉州华光职业学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五日

热门专业、冷门专业排名 大学排名榜 高考文科专业排名前十热门专业
女生就业最有优势十大专业 最好的十大高考专业就业前景 高考就业形势靠前10大热门专业
高考理科热门专业排名 高考理科男生适合报考的专业 最容易提升学历的十大高考专业
就业形势靠前10大热门专业 就业率高的二十个高考专业 最易找工作的十大高考专业
本文标签:泉州华光职业学院 欢迎来到一品高考网,希望"泉州华光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对您有帮助!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2006 - 2018 www.gaok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一品高考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