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

来源: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2017-06-13 20:12:34 整理:一品高考网
 九、录取规则

  1.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法招生。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标准,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福建省考生,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结合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3.省外专业录取招生省份制定的录取规则进行。

  4.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生省份确定的分数线;若生源不足需降分录取,按招生省份有关规定执行。

  5.根据生源情况,按招生省份相关规定对招生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

  6.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按要求修完所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由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十一、学院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措施

  学院制定招生录取管理办法,成立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小组,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十二、录取结果的公布

  我院在录取结束后,及时为被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可在福建省和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十三、帮困和奖学金制度

  1.学院每年按规定评选和发放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国家助学金(特困生4000元/生.学年、贫困生2500元/生.学年)及学院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人.学年、二等奖1200元/人.学年、三等奖学金600元/人.学年及单项奖学金300元/人.学年)。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规定,在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3.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绿色通道”,并尽最大努力为其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为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制定了学费减、免、缓交学费制度(学费减免额度分为减免6000元、3000元、2000元三个等级)和临时困难补助制度(一次性发放2000元)。

  十四、联系电话:0599-8461667 网址:http://www.fjlzy.com

  Email:312706186@qq.com   招生QQ群:334178041 申诉电话:0599-8467241

  (以上章程以省教育厅批准招生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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