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学院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来源:衢州学院 发布时间:2018-02-25 17:15:57 整理:一品高考网
衢州学院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衢州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18年衢州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衢州学院。
 
  第六条学校代码:11488。
 
  第七条办学层次和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八条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衢州学院。
 
  第九条办学地点:衢州市九华北大道78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纪委对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及报名办法
 
  第十三条招生专业及计划
 
录取安排 招生专业 计划(人) 选考科目 备注
普通类 提前录取 学前教育(师范) 35 不限 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个专业,专业之间均不予兼报。
小学教育(师范) 35 思想政治 历史 物理
  以上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与省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我校统一高考选考科目要求一致,考生报考时须符合所报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要求方予报考和录取。
 
  第十四条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含)以上(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均不能低于P等),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自行申请报考:
 
  (一)学考科目成绩3门(含)以上为A等或A等与B等之和为5门(含)以上,其余为D等(含)以上。学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共10门(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高中生,在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中取其等第高的1门计入,下同)。
 
  (二)学考科目成绩均为C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特长之一者(均限高中阶段获得):
 
  1.学科竞赛类: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以第一发明人取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3.语言文学特长类: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或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5.体育特长类(限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定向、健美操、武术,限个人项目):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得前八名;或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进入决赛。
 
  第十五条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衢州学院招生网(http://xsc.qzu.zj.cn/zs/),进入“‘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衢州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直接打印。
 
  2.申请材料:
 
  ①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衢州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②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选考科目证明;
 
  ③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表;
 
  ④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章程公布的学科竞赛类、科技创新类、语言文学特长类、艺术特长类、体育特长类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身份证复印件;
 
  ⑥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报考我校及专业的理由和优势,进入大学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手写或打印均可)。
 
  3.材料装订: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大小,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4.材料邮寄: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以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衢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衢州市九华北大道78号,邮编324000,电话0570-8015711),并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同时在网上填写邮寄EMS单号(只接受邮政特快专递即EMS,请勿使用其他快递公司快递;网上报名系统可查询申请材料寄送情况)。所交材料概不退还,请考生自行留好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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