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3)

网址:www.gaokw.com 时间:2012-06-01 整理:招生简章

第三十六条  扶困助学措施:
1、家庭情况调查表
我校随同录取通知书一起,寄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应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带到学校,就可以通过学校专门设立的“绿色通道”报到入学。
2、“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我校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3、助学贷款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每年不超过6000元的)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在学校所在地,由学生申请,学院予以协助办理(每年不超过6000元的)的国家助学贷款。我校学生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为中国银行广州白云支行。
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需在贷款经办银行办理,即在我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同学毕业后还款银行为中国银行广州白云支行。
4、国家助学金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由学校组织评审。
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分为2-3档。  
5、社会奖(助)学金
我校接受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企事业单位的捐赠,近年来设立了民航局总工会奖(助)学金、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德事隆国际奖(助)学金、“合景优才计划”奖(助)学金等。
6、勤工助学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以通过勤工助学方式减轻经济压力,以顺利完成学业。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校内勤工助学按小时计酬,每小时酬金为8元人民币。学校也为学生介绍一定数量的校外勤工助学岗位,校外勤工助学酬金标准由用人单位确定,按相关法规要求,不应低广州市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7、学费减免
我校对部分确因经济条件所限,交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
第三十七条  奖学金制度:
1、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每人每年8000元,二年级以上且品学兼优者将可
获得该项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每人每年5000元,二年级以上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者将可获得该奖项学金。
3、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德、智、体、美等素质综合测评结果评选,奖励面为23%。其中,一等奖1000元/生/学期,二等奖500元/生/学期,三等奖300元/生/学期。
第九章 入学与注册
第三十八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在指定的地点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提前向校招生办公室请假,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本章程由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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