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学院2011年艺术类(音乐、舞蹈、美术)招生简章(4)

网址:www.gaokw.com 时间:2011-04-22 整理:招生简章

湖北省 音乐学、音乐学(舞蹈方向) 1月20日-21日 1月23日 武汉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江西省 美术学、艺术设计、摄影 2月16日-17日 2月18日 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
音乐学、音示学(舞蹈方向)
七、报名办法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艺术考试报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报名。

八、专业成绩确定
    1.专业成绩确定:
    美术类各专业:满分200分,其中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音乐学:满分100分,其中视唱练耳30分,器乐或声乐70分。音乐学(舞蹈方向):满分100分,其中:舞蹈基本功展示50分,动作模仿或即兴表演25分,成品舞25分。我校将根据考生成绩,按招生计划数4或5倍的比例,确定专业合格考生名单,报各省教育考试院的同时,在我校招生就业网(http://zsjy.lsxy.com)上公布合格考生名单,考生可于2010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上网查询。

九、录取办法
    1.美术类: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上线且专业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校考专业成绩占70%、高考文化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总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音乐类: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上线且专业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我校将根据各省考生素质及报考情况,调整各地的招生计划;考生素质好的省份,将增加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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