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网址:www.gaokw.com 时间:2012-02-16 整理:招生简章
中山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招收艺术特长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此办法。
第一条  招收对象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在音乐、舞蹈、表演类,以及书法、美术等方面具有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
第二条  招生计划
招生人数控制在国家核定的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各招收项目具体招生人数根据生源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三条  申请条件
(一)我校认可“清华大学2012年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及“北京大学2012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以下简称清华、北大冬令营)艺术水平测试结论。凡列入清华、北大冬令营艺术测试的项目,考生须获清华一级证书(紧缺项目可降低要求至二级证书)或成绩进入北大冬令营各类别前20%(紧缺项目可降低要求至相应类别前50%),方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无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面试;
(二)未列入清华、北大冬令营艺术测试的项目,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面试:
1、个人取得各类社会考级最高级别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2、中学阶段有两年以上校级(含)以上学生艺术团活动经历(须提供艺术团或考生所在中学证明);
3、中学阶段参加过地市级(含)以上比赛并获奖者(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4、中学阶段参加过地市级(含)以上大型演出活动(附演出照片、节目单、学校证明)。
第四条  招收项目
 
[注]加“★”项目为紧缺项目。
第五条  报名方式
(一)考生登录中山大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wsbm.sysu.edu.cn)按指定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2日-2012年1月6日;
(二)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在线缴纳报名费200元/人(对参加清华、北大冬令营艺术测试而未获相应等级证书或成绩者,我校将予以退费);
(三)考生完成报名后将以下书面材料一并寄予我校:
1、《中山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报名系统生成打印);
2、个人陈述(学生本人亲笔撰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我校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
3、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原始记录的复印件(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4、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优势的材料;
5、音像资料(内容与规格要求详见附件一)。
上述为必须提供的材料,请以特快专递于2012年2月24日前(以实际收到日期为准)寄达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熊德龙学生活动中心312室,邮编:510275。请务必在信封上注明“艺术特长生申请材料”。艺术教育中心咨询电话:020-84115568(传真)。
第六条  选拔程序
我校成立“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艺术特长生的报名材料、资质认定及测试结果的审查;成立“艺术特长生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艺术特长生的专业水平测评。
(一)专业面试
时间:2012年2月25日
地点:中山大学南校区熊德龙学生活动中心
[注]专业面试实施方案详见附件二(不接受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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